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3-27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0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3 月 26 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和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 17,226.06
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 54,031.25
万元。
批准转销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 24.7 万元。
批准部分固定资产处置,影响营业外净收益人民币 13,319 万元。
二、公司 2013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公司 2013 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2.68 亿元。
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钢铁行业的现状,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严峻挑
战,资金趋紧,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到股
东的长远利益,建议 201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14 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四、董事会 2013 年工作报告。
五、根据 201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
审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478.5 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 420 万元(包括内部
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60 万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58.5 万元。
审计人员在年度审计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期间的食宿费仍由公司承
担。
六、建议股东大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13 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
八、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九、公司 2013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上述二、三、四、六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