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2014-05-09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1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适用于本公司 H 股股东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将另
行公告及寄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交易系统
股东既可选择现场投票,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选择网
络投票。对于会议的所有议案,股东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即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
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2。
5、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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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 201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按照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2.68 亿元。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
钢铁行业的现状,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严峻挑战,资金趋紧,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到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 201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14 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
营。
4、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 2013 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6、审议及批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刊载于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
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可以选择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人员。
四、登记方法
2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
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
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
2014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红云女士 徐亚彦先生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8 日
3
附件 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委托大会主席,或委
任(附注1)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2:00时整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
办公楼举行的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依照下列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
无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2) 反对(附注2)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
事会在2013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
议案
特别决议案 赞成(附注2) 反对(附注2)
6、审议及批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委托人签名(附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附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
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
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
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
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自由选择指示股东代理人投赞成票或者反对
票。据此,股东如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
作为有效表决票数处理。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
4
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
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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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证所
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证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6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808 马钢投票 6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6 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 6 项提案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1.00
2 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00
3 201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3.00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4 2014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2013年基础上决定其 4.00
酬金的方案
5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5.00
6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6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5 月 27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代
码:60080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99.00 元 1股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 1 号提案《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1股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 1 号提案《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2股
(四)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第 1 号提案《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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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
为有效表决票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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