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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30  

						证券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编号:临 2014-0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30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700,681,186 股(其
中 A 股 5,967,751,186 股,H 股 1,732,930,000 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于本次
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1、内资股股东及代理人                                        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内资股股东及代理人              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                 4
 2、外资股股东及代理人                                        3
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77,854,681
 1、内资股股东                                                3,886,998,02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内资股股东                      3,886,423,92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                 574,100
 2、外资股股东                                          290,856,654
三、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253%
 1、内资股股东                                          50.4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内资股股东                50.46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             0.007%
 2、外资股股东                                          3.77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席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董事钱
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秦同洲先生、杨亚达女士、刘芳端先生,监事张晓峰先
生、方金荣先生、严太霞女士、苏勇先生、王振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海潮先
生、严华先生、陆克从先生出席了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以下为各
议案表决情况: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4,177,854,681 4,175,603,681 99.95%            2,251,000      0.05%
    普通决议案
    2、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姓名
 丁毅    4,177,280,581 4,158,730,573     99.56%      18,550,008     0.44%
钱海帆   4,177,280,581 4,158,730,573     99.56%      18,550,008     0.44%
苏世怀   4,177,280,581 4,158,730,573     99.56%      18,550,008     0.44%
任天宝   4,177,280,581 4,158,730,573     99.56%      18,550,008     0.44%

    3、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姓名
秦同洲   4,177,280,581 4,175,024,581     99.95%      2,256,000      0.05%
杨亚达    4,177,280,581 4,175,024,581            99.95%      2,256,000      0.05%
刘芳端    4,177,280,581 4,175,024,581            99.95%      2,256,000      0.05%

      4、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候选人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姓名
方金荣 4,177,280,581 4,170,030,581               99.83%      7,250,000      0.17%
苏  勇 4,177,280,581 4,175,024,581               99.95%      2,256,000      0.05%
王振华 4,177,280,581 4,175,024,581               99.95%      2,256,000      0.05%

      5、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4,177,799,481 4,177,784,481            99.9996%            15,000        0.0004%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4,177,799,481 4,177,784,481            99.9996%            15,000        0.0004%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
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 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
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三、A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574,100           569,100          99.13%             5,000          0.87%
      普通决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518,900       513,900             99.04%             5,000           0.96%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有效投票总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518,900        513,900        99.04%         5,000            0.96%
    注:第2,3,4项议案没有中小股东进行投票。

    四、 职工监事推选情况
    张晓峰先生、严太霞女士已由本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为职工监事,与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其他
监事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


    五、律师见证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凤华女士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
员。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屹律师、李鹏飞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之简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之简历


    张晓峰先生:52 岁,研究生,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97
年 7 月担任公司宣传部(统战部)部长,2008 年 8 月出任马钢(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工会主席。2008 年 8 月 31 日起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严太霞女士:48 岁,研究生,律师、经济师、二级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
监事、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严女士 2000 年 3 月任本公
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2003 年 7 月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2011 年 8 月任马
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2013 年 1 月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经
理。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