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4-12-17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4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改方案》,拟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进行
修改,并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建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含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修订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具体修改如下:
1、拟在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后,新增一条,新第一百三十二
条为: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会由
公司董事长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战略发展的长期、中期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对于明显偏离
发展战略的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四)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重大变化进行研究,并就公司是否需要调整发展战略提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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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影响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2、章程后续条款顺延。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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