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2-17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4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2月3日(星期二)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适用于 H 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告、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通函,本公司
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另行公告及寄送。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2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30 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2 月 3 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交易系统
股东既可选择现场投票,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选择网
络投票。对于会议的所有议案,股东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即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
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3。
5、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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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公司 A 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
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公司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根据公司需要处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
及存续、兑付本息等有关事宜。
2、审议及批准公司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根据公司需要处理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发行及存续、兑付本息等有关事宜。
3、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逐项表决,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刊载于上证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 2015 年 1 月 2 日(星期五)
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选择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出席回执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请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
前将填妥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见附件 1)通过专人送达、
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
邮政编码:243003,传真:0555-288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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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5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13:00-16:00,
此后将不再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登记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室。
3、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
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
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至少
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红云女士 徐亚彦先生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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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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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账户
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上述出席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填妥及签署出席回执后,应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星期三)或之前,通过专人
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九华西路 8 号,邮政编码:243003,传真:0555-288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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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委托大会主席,或委
任(附注1)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2月3日(星期二)下午1:30时整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
办公楼举行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
权。如无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特别决议案 赞成(附注2) 反对(附注2)
1、审议及批准公司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40亿
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亦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根据公司需要处理中期
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本息等有关事
宜
2、审议及批准公司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亦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根据公司需要处理
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本息等
有关事宜
3、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委托人签名(附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附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
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
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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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
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
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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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证所
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5 年 2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证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3 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808 马钢投票 3 A 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
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 3.00 元代表议案 3。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 1 股
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本次股东大会适用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一次
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2,3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5、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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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及批准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
据的议案,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根
1 1.00
据公司需要处理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本
息等有关事宜
审议及批准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有关董事,
2 2.00
根据公司需要处理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
付本息等有关事宜
3 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3.00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2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80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99.00 元 1股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1股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2股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
1 号提案《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
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808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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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12 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公
司章程规定,股东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
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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