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H股公告2015-01-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00323)
補充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後勤綜合服務協議 金融服務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於 2014 年 12 月 16 日分別刊發兩份有關後勤綜合服務協議和金融服務協議之
公告(「公告」)。 如非另行說明,本文所用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後勤綜合服務協議
關於後勤綜合服務協議,董事會欲公佈有關每類交易所釐定之價格基準的進一步資料,載列
如下:
銷售水電氣
水電銷售將採用安徽省物價部門發佈的國家價格。至於各種燃氣銷售,本公司將參考市價,
而定價將不低於向第三方提供的價格。
銷售產成品及相關商品
本公司將參考市價,而定價將不低於第三方價格。
提供服務
本公司將參考市價及冶金業內價格,而定價將不低於獨立第三方價格。
採購備品備件及相關商品
本公司將參考市價,而購買價格將不高於第三方提供的價格。
接受基建技改工程服務
本公司將參考市價,而購買價格將不高於第三方提供的價格。
接受水陸運輸及相關服務
本公司將參考市價,而購買價格將不高於第三方提供的價格。
根據本公司於 2013 年制訂的現行關連交易內部控制管理措施(關連交易內部控制管理措施
),市價須由本公司與馬鋼集團參考可資比較市價按公平磋商協定,及根據正常商業條款訂
立。市價可經由公開市場報價、獨立第三方價格、競價釐定及經由市場機制磋商其他價格取
1
得。根據本公司競價邀請及競價的相關規定,至少應由三方進行競價。
本公司已自 2013 年起,設立持續關連交易管理委員會(「持續關連交易管理委員會」),負責
監察本公司所有關連交易,包括后勤綜合服務協議。委員會主席為本公司一名董事兼副總經
理。
持續關連交易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及監察關連交易,包括根據必要程序匯報關連交易、安排
關連交易資料披露、日常管理關連交易協議的實行、嚴格執行各種關連交易協議、嚴格控制
各種關連交易年度上限,以及監管查核價格管理及執行程序。
後勤綜合服務協議所釐定之年度上限的基準如下:
a) 本公司向馬鋼集團出售及提供之服務和商品等,以及本公司向馬鋼集團購買及接收之商
品、服務和工程等的相關同類交易之歷史金額;
b) 根據本公司與馬鋼集團的預期生產釐定就後勤綜合服務協議項下商品、服務及工程項目
的預計需求;
c) 參考歷史價格及適用價目預計相關產品、服務及工程項目的價格。
金融服務協議
關於金融服務協議,董事會欲公佈有關每類交易所釐定之收費基準的進一步資料,載列如下:
關於存款服務的利息,利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指標利率及浮動範圍按月釐定及按季支
付。利息計算及利率與獨立商業銀行相符一致。關於貸款服務,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
指標利率及浮動範圍計算。
由財務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務主要為承兌票據、委託貸款及擔保服務。承兌票據的收費參
考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頒佈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
理辦法》按票據的 0.5‰釐定票據的收費,收費與商業銀行所收取相符。關於委託貸款服務,
貸款介乎人民幣 1,000,000 元至人民幣 5,000,000 元按不少於本金的 0.2%收費,人民幣
5,000,000 元或以上的貸款按不少於本金的 0.1%收費。擔保服務將按擔保金額的 3‰加上服
務費收費。上述費用全部高於商業銀行類似服務的最低收費。
根據關連交易內部控制管理措施,市價須由本公司與馬鋼集團參考可資比較市價按公平磋商
協定,及根據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市價可經由公開市場報價、獨立第三方價格、競價釐定及
經由市場機制磋商其他價格取得。
2
持續關連交易管理委員會會負責監察本公司所有關連交易,包括金融服務協議。委員會主席
為本公司一名董事兼副總經理。
持續關連交易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及監察關連交易,包括根據必要程序匯報關連交易、安排
關連交易資料披露、日常管理關連交易協議的實行、嚴格執行各種關連交易協議、嚴格控制
各種關連交易年度上限,以及監察查核價格管理及執行程序。
就金融服務協議所釐定年度上限的基準如下:
1. 關於貸款服務,最高日常貸款金額人民幣 600,000,000 元。參考馬鋼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於
二零一四年的實際平均每日存款金額人民幣 860,000,000 元,財務公司預期,二零一五年
實際平均每日存款金額至少為人民幣 800,000,000 元。根據馬鋼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於二零
一五年的資本需求及財務公司的風險管理標準,為確保財務公司的資本使用效率,以提
升財務公司的效率,儘量提高財務公司的利益,財務公司提供予馬鋼集團及其附屬公司
的最高貸款金額將為人民幣 600,000,000 元。
2. 基於以下各項,財務公司收取馬鋼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其他財務服務收費將不多於人民
幣 60,000,000 元:
(i) 貸款利息將不多於人民幣 33,600,000 元,按最高貸款金額人民幣 600,000,000 元年利
率 5.6%測算。
(ii) 按貼現率每年 5%,而銀行承兌票據貼現需求每年不多於人民幣 500,000,000 元测算,
貼現利息將不多於人民幣 25,000,000 元。
(iii)根據承兌票據、委託貸款及擔保服務於二零一四年產生的收費,預期有關服務費用合
共將不多於人民幣 1,400,000 元。
承董事會命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任天寶
公司秘書
3
2015 年 1 月 7 日
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
執行董事: 丁毅、錢海帆、任天寶
非執行董事: 蘇世懷
獨立非執行董事: 秦同洲、楊亞達、劉芳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