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进展的公告2016-12-14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进展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马钢集团”)出具的《告知函》,马钢集团已办理完成以持有
的 8 亿股本公司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股票质押手续。相关情
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马钢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将其持有的 8 亿股本公司股
份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元证券国兴 4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 10.39%。
该交易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通过上海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质押
登记手续。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不超过 3 年。
3、本次质押前,马钢集团持有 3,506,467,456 股本公司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45.54%。本次质押后,马钢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
份 8 亿股,占马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1%,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0.3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资金用途
马钢集团本次质押融入的资金,将用于补充中长期流动资金、偿
还银行贷款改善融资结构,以及增加资金存量。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针对本次融入资金的到期兑付,马钢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
经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在未来几年新拓展业务板块产生的收益、
增加银行融资,以及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待回购期间,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等导致履约保障不足,触及预
警线、平仓线的,马钢集团可以补充股票质押,若不能及时补充股票,
马钢集团可以先补充货币资金或大额存单质押或质押部分银行承兑
汇票等,待股票价格回升后,解除质押手续。
针对本次质押相关的信用风险、利益冲突风险、操作风险等,马
钢集团将提前采取多种履约保障措施。
此前,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马钢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本公司根据该函将马钢集团拟以其持有的 8 亿股本公司股份用于股
票质押回购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 2016-030)。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根据马钢集团股票
质押回购交易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