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3-30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0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2017 年 3 月 29 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 2016 年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和固
定资产处置议案。
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 14,894.53
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 11,352.77
万元。批准转销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 37 万元。
批准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68 万元。
批准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的固定
资产原值约为 21080 万元,净值 4560 万元;批准对按照国家去产能
规定关停的 2 座高炉、2 座转炉计提减值损失,共计 3628 万元。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 2016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四、通过公司 2016 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13.63 亿元,
加上 2016 年初未分配利润-14.89 亿元,2016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约为-1.26 亿元。由于公司 2016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建
议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董事会 2016 年工作报告。
六、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
审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报酬共计人民币 518.5 万元,包括年度
审计费人民币 46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 60 万元)和中期财务
报告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58.5 万元。
七、建议股东大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16 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薪酬。
九、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十、批准公司 2016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一、批准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二、批准修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通则》。
上述第三、四、五、七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