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17-08-24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马鞍山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方案》,拟对《马鞍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
对章程及其附件修改作适当的文字表述调整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如
需)。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现有内容 拟修订内容
一 章程
1 无 拟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新章程第九条: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章程以下章节条款序号相应
调整,下同。
2 第五十四条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第五十五条 股 东 大 会 行 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年度投资计划; 年度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 (三)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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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告; 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
告; 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 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
议; 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
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5%以上(含 5%)的 权的股份 3%以上(含 3%)的
股东的提案; 股东的提案;
(十四)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十四)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资产出租、资产抵押及委托经 资产出租、资产抵押及委托经
营、委托理财等事项; 营、委托理财等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
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 金用途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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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二十)股东大会授权或委托 (二十)股东大会授权或委托
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 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
(1)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1)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产 10%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对外投资、资产出租、资产抵 对外投资、资产出租、资产抵
押、委托经营、委托理财等事 押、委托经营、委托理财等事
项; 项;
(2)对于法律、法规及公司 (2)对于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没有规定的其他重大事 章程没有规定的其他重大事
宜,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 宜,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
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处理。 授权董事会决定或处理。
3 第五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大会年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年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含
(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
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 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
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 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
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 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
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 入该次会议的议程。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条件:
(一) 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 (一) 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
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 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
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 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会职
责范围; 责范围;
(二)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二)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 事项;
(三) 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 (三) 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
董事会; 董事会;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 候选 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 事候选 人
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 3%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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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
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 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
括简历和基本情况),保证股 括简历和基本情况),保证股
东在投票前对候选人有足够 东在投票前对候选人有足够
的了解。 的了解。
5 新增:第十五章 党的组织
6 无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设立中
国共产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委”)。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党委发挥
领导核心作用,监督党和国家
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
行,研究讨论公司的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
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支持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和市场竞争需要,落实党管干
部、党管人才原则, 建设高素
质的干部人才队伍。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二 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 第十条第一款 年度 股东 大 第十条第一款 年 度股东 大
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 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总数 5%以上(含 司有表决权总数 3%以上(含
5%)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3%)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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