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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1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经审议,一致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7 年四季度资产减值变动和固定资产处
置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
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
    会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五、审议通过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呈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环
境,发展循环经济,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了企业社会责
任。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监
督,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在年度报告中出具了意
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作出本决议前,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及新修订
的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以上八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