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马鞍山市九华西路八号马钢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40,438,119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525,435,87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715,002,2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06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5.78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285 (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 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张春霞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秦同洲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何红云女士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田俊先生、伏明先生列席本 次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屹、吴轶,核数师 (年度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秀艳、田扬出席了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担任,沈骏俊先生代表该所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956,078 83.16 447,100 0.01 H股 713,370,241 16.83 0 0 普通股合计: 4,238,326,319 99.99 447,100 0.01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956,078 83.16 447,100 0.01 H股 713,370,241 16.83 0 0 普通股合计: 4,238,326,319 99.99 447,100 0.01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 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956,078 83.16 447,100 0.01 H股 713,370,241 16.83 0 0 普通股合计: 4,238,326,319 99.99 447,100 0.01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 2017 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866,890 83.125 536,288 0.013 H股 713,560,241 16.828 1,442,000 0.034 普通股合计: 4,238,427,131 99.953 1,978,288 0.047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915,578 83.13 519,300 0.01 H股 715,002,241 16.86 0 0 普通股合计: 4,239,917,819 99.99 519,300 0.01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4,909,590 83.13 525,288 0.01 H股 715,002,241 16.86 0 0 普通股合计: 4,239,911,831 99.99 525,288 0.01 7、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 78 亿元人 民币短期融资券,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 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521,839,790 83.054 3,595,088 0.085 H股 707,874,320 16.693 7,127,921 0.168 普通股合计: 4,229,714,110 99.747 10,723,009 0.253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股股东 3,506,467,456 100 0 0 持股 1%-5%普通股 股东 持股 1%以下普通 股股东 18,448,122 97.26 519,300 2.74 其中:市值 50 万以 下普通股股东 12,594,222 97.56 314,800 2.44 市值 50 万以上普 通股股东 5,853,900 96.62 204,500 3.38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5 审议及批准 2017 年度利 18,448,122 97.26 519,300 2.74 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及批准修订《公司章 18,442,134 97.23 525,288 2.77 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7 审议及批准公司在银行 15,372,334 81.05 3,595,088 18.95 间市场注册及发行总额 不超过 78 亿元人民币短 期融资券,亦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需要确定公司短期融 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 6、7 项议程为特别决议案,该两项议程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 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 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 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屹、吴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