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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5-0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2、公司法定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杭永益
    4、公司电话号码:0555-2888158
        传真号码:0555-2887284
        邮政编码:243003
    5、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董事会秘书室。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指标项目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6,780,405        6,216,213               9.1
    净利润                   81,165           43,201              87.88
    总资产               17,954,604       17,770,484               1.0
    股东权益             11,955,140       11,938,528               0.14
    每股收益             1.26分/股        0.67分/股             88.06
    每股净资产           1.85元/股        1.85元/股              0
    净资产收益率         0.68%            0.36%                 88.89
    股东权益比率        67%              67%                     0

    附注:计算上述财务指标时,待转销汇兑损益计人民币1,373,630.713 元计入
股东权益。
三、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香港会计
准则计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销售额为人民币6,780,405,209 元,
比上年增长9.1%,全年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81,164,916元,比上年增长87.88%。
    一九九六年,中国钢铁行业呈现两个显著特点:一方面钢产量取得历史性突破,
达到10110万吨,比1995年增长8.13%,居世界首位;钢材产量达到8611万吨, 比
1995年增加8.13%。另一方面,钢铁企业承受着煤炭、电力、重油及运输大幅度涨
价和绝大多数钢材价格不同程度下跌的压力,全行业实现利润比1995年有较大幅度
的减少。
    一九九六年,本集团继续强化管理,增加产量,调整产品结构,降低成本,努
力克服燃料、电力、运输等涨价的影响,积极开拓销售市场,保持了生产经营的平
稳发展:
    1、主要产品产量在上年基础上继续增长,生铁359万吨。比上年增长10.7%;
钢282万吨,比上年增长9.3%;钢材219万吨,比上年增长14%。
    2、炼铁焦比、喷煤比、钢铁料消耗、 钢材成材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取得进
步,从而使生产成本相对降低。
    3、积极组织各种推销方式,包括直供、联销、煤钢互保、 电钢互保及推行钢
材代理销售,拓宽了销售渠道,全年产销衔接良好,产销率达100%。
    4、继续保持产品出口的良好势头,全年出口生铁39.4万吨,钢坯4.6万吨,钢
材14.2万吨。
    5、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全年产量达9 2万吨,增
强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经过上述多种努力,公司经营状况开始回升,盈利亦较之1995年有所改观。
    1997年展望
    董事会认为,1997年中国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将推动国内钢铁工业的发展,
预计1997年中国钢材的消费量将比1996年有所增加,而钢材净进口量也将较1996年
有所下降。由于国内钢铁企业将继续增加产量,因此国内钢材供需将继续维持大致
平衡状况,钢材价格不会出现脱离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过度上涨局面。与此同时,
预计1997年煤炭、电力、重油及运输价格仍将上调,钢铁企业利润增长的困难得大。
    1997年本集团将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外抓市场开拓,内
抓成本降低,依靠科技,节能降耗,同时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产量,加
快多种经营步伐,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1997年本集团的主要产品生产计划为:生铁365万吨,钢29 0万吨,钢材225万
吨。
    2、募股资金运用
    本公司发行A股及H股共集资人民币65亿元(扣除上市开支后),作为下列用途:
    1.1994年至1996年间进行扩充本集团生产及有关辅助设施以形成年产生铁 400
万吨、粗钢320万吨,钢材28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所需的资本开支;
    2、作为偿还有关建设2500立方米高炉及配套设施的借款;
    3、余额用作补充本集团的额外营运资金需求。
    截至1996年12月31日,本集团利用募集资金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建成包
括2500立方米高炉系统在内的一批工程项目,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及工艺技术装
备水平,生铁和粗钢生产能力已先后达到400万吨和320万吨,原计划于1996年建成
的万能型钢轧机及异型坯连铸生产线项目因土地征用及拆迁未能按预计时间进行而
延迟至1997年底建成试产,正式投产后,钢材生产能力将达到320万吨.
    募股资金截止于1996年12月31日止共支出人民币计约48亿元。资金按A股及H股
招股说明书所载计划使用。1996年底结余人民币计约17亿元。该结余资金均存入香
港及国内金融机构作短期及长期存款。以配合本集团之资金运用计划。
    3、1996年利润分配建议
    本公司董事会1997年4月28日拟订公司1996年利润分配建议为:提取10 %法定
公积金,提取10%公益金。董事会建议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分。
此方案将提交1997年6月24日上午9时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表决通过。如果股东周年
大会通过本方案,A股股息派发的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本年度末,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与一九九五年末一致):

    (一)尚未流通股份             股数                    占本公司
                                 (千股)                 总股本(%) 
    国家股                      4,034,560                     62.50
    法人股                         87,810                      1.36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600,000                      9.29
    B股                         1,732,930                     26.85
    总股本                      6,455,300                    100.00

    本公司之H股股票于1993年10月20日至10月26 日在香港公开接受公众认购并在
国际上进行定向配售,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每股港币2.27元,共发行1,732,
930,000股。199 3年11月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之A股股票于1993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公开接受公众认购,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发行价人民币3.45元,共发行68 7,810,000股,包括87,810,000 股法人
股,410,000,000股社会个人股,190,000,000股职工股。社会个人股于1994年1月6
日及4月4日分两批上市,职工股于1994年9月6日一次全部上市。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于1996年12月31日,马鞍山马钢总公司(“总公司”)持有4,036,010,000股A
股,其中代表国家持有4,030,56 0,000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5%;法人A股
1,85 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9%。HKSCC NOMQNEES LIMITED持有1, 522
,300,000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8%。
    其余于1996年12月31日名列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量         占本公司
                                                                总股本
                                               (千股)         (%)
    (1)HONGKONG & SHANGHAI BAKING                          
         CORPORATION NOMINEES LTD               47,826           0.74
    (2)国泰证券公司                           35,070           0.54
    (3)甘肃省21世纪广告策划公司               11,079           0.17
    (4)上海金隆实业有限公司                    9,800           0.15
    (5)华德正业                                4,941           0.077
    (6)薛顺仙                                  3,720           0.058
    (7)广州兴南企业有限公司                    3,700           0.057
    (8)广州汇众商贸有限公司                    3,600           0.056

    3、年末股东户数
    于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292,538名。其中:A股股东28
6,259名,包括国家股股东1名,法人股股东152名,社会个人股股东286,106名; 
H股股东总数为6,279名。 
    4、公司董事及监事和经理人员持股情况
    于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持股数与
年初相同。

    姓  名        职    务                           持有本公司股份
                                                     (A股股数)
    杭永益        董事长                               3,000
    蒋书曾        副董事长                           
    顾建国        副董事长、总经理                     2,900
    朱云龙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900
    施兆贵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2,900
    韩志康        副总经理                             2,900
    黄  海        非执行董事                           2,900
    江德荣        非执行董事                           2,900
    刘  琦        非执行董事                         
    高声海        监事会主席                           2,500
    顾章根        监事                                 2,900
    查全良        监事                                 4,000
    合计                                              29,800

五、重要事件揭示
    1、1996年6月21日上午9时,本公司1996年股东周年大会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1)批准董事会1995年虔工作报告;(2)批准监事会1995年
度工作报告;(3)批准1995年度经审计财另报告;(4)批准1995年度利润分配建
议;(5)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1996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2、董事、监事变动情况。1996年8月31日上午九时,本公司在公司注册地址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杭永益、蒋书曾、励建国、朱云
龙、施兆贵、黄海、江德荣、刘琦当选董事。高声海、顾章相、查全良当选监事。
在随后举行的董事会议上,杭永益当选为董事长,蒋书曾、励建国当选为副董事长。
在监事会议上,高声海当选为监事会主席。上届董事韩志康先生届满告退。
    3、修改公司章程第86条。 原条款中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七
至十九名董事组成。是项修改经1996年8月31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关于出售职工宿舍事项及会计处理政策
    1994年至1996年止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1.9亿元的资金, 为本公司职工购置
总值约人民币2亿元的职工往房(预计1997年再支付人民币约0.1亿元)。截至1996
年12月31日止,该等职工住房建筑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可于1997年第二季度内全
部交付使用。马鞍山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
了《马鞍山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本公司从1997年1 月开始按《马鞍山
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规定出自该等住房子职工。该实施细则列明了出自
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其中包括住房价格折扣的具体现定。根据现时的出售进度,
估计可于19 97年内出售全部的职工住房, 初步测算从出自该等职工住房所获取的
收益为人民币0.34亿元,资产损失为人民币1.66亿元,该损失将以递延职工成本形
式入帐,并以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分10年摊销。
    5、税率变化及利率变化影响
    1996年4月1日起,进口冶金产品优惠税率平均调低至9.15% , 经调减关税以
后的进口钢铁产品价格仍略高于国内产品价格,所以对本集团的产品销售并未有重
大影响。1996年7月1日起,中国政府对进口矿执行1%的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该暂
定进口关税对本事团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1996年5月1日起,中国政府决定适当减轻企业利息负担,降低各项存贷款利率,
各项存款利率平均下调0.98个百分点,各项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75个百分点。1996
年8月23日起,各项存贷款利率再次下调,各项存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降1.5
个百分点,各项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 两次降息对公司财
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国家出口产品退税税率从1995年7月1日起由17%降至14%,1 996年1月1 日又
降到9%。出口退税税率调整后增加了企业的销售成本,本集团1996 年因出口退税
减少而增加销售成本约人民币2400万元。(1995年:约人民币1500万元)
    6、 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和香港会计准则对帐目进行审计,两种不同会计准则、 制度计
算的净利润相同。
    7、截至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本集团、本公司、 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涉及任何重大沂讼、仲裁事项。
    8、 公司一九九六年度报告摘要的主要内容用中英文分别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南华早报》同时刊登。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于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20%以上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如下:
    1、中国冶金进出口马钢公司:主要业务为进口机器、设备及原料, 出口钢材
等冶金产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2、马钢公司冶金建材门市部:主要业务为钢材零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
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3、MG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经营机电设备、 钢铁制品及提供技术服
务。注册资金为德国马克30万元,本公司拥有70%权益。
    4 、 马运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注册资金为新加坡
562002元,本公司拥有50.2%权益。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
    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金馨、田军注册会计师审
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财务报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3、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于成立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
会计制度》及其相关的补充规定,并采用以下主要会计政策:
    (b)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合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本年收购和出售附
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分别由实际收购和出售日计算。本集团内公司间所有重大交易及
往来帐余额均于合并时抵销。
    (c)附属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于附属公司的投资在母公司的
财务报表中按权益法核算。
    (d)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原价减累计折旧列示。
    固定资产之成本包括其购买价在资产达至运作状况及运至工作地点作拟定用途
之直接费用,有形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所产生如维修保养之开支,一般在产生之
期间在损益帐中列示,倘情况明确显示开支导致因使用该等资产而获得之经济利益
有所增加时,该有关支出将拨充资产之额外成本。计入损益帐内有关固定资产出售
或弃用时所得收益或亏损为有关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与帐面价值之差额。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原价、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采用直线法计算。各类
全新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为:

    房屋及建筑物:                                        16至50年
    机器和设备                                             7至20年
    运输工具和设备                                         7至11年

    于1994年5月份投产的新高炉系统中部分核心设施首18 个月的折旧按网照调整
后的直线法计算,有关的调整考虑了实际产量与预期正常产量的比例。由于此系统
首18个月的投产期已于1995年度内结束,所以1996年的折旧按未调整直线法计算。
按经调整后的直线法所计算的 1995 年折旧费用比使用未调整直线法少计约人民币
1100万元。
    1993年集团重组接收之固定资产已考虑到这些资产的成新率及剩余使用的年期,
其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
    (e)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以原价减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并按使用年期50年平均摊销。
    (f)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施工或安装中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
它们均以成本列示,该成本包括工程的直接成本及有关借款在建设、安装和调试期
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差额。在建工程乃于能够生产可出售具商业价值的产品时
转入固定资产。
    (g)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以成本减董事确认的永久性减值准备后列示,由投资取得之收益按权
责发生制记入损益。
    (h)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乃根据债务在将所有由重大时差引起而可能在可见将来确定的税务影
响作出准备。递延税款借项在毫无疑问地获得肯定之前将不确认为资产。
    (i)存货
    除备品备件外,存货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
确定;在制品和产成品的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的生产费用。可
变现净值为估计销售价扣除预计完成的成本和变现费用。
    备品备件以成本减陈旧积压准备列示。
    (j)递延费用
    新项目投产之前发生的有关费用将递延至能生产可出售具商业价值的产品时按
5年平均摊销。
    (k)外币换算
    本集团的财务记录及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记帐,外币结算的货币住资产和负
债余额均按资产负债表结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于建设期间,因兴建固定资产而借款产生的外币换算差额,已列入建设成本。
其它汇兑差额均作为权益处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海外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
均按结算日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所引起的重大换算差额拨入本集团汇况差异储备。
    (l)维修费
    除为高炉更换炉衬其预计的开支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按直线法预提之外,
其他的维修费于发生时列入损益帐。
    (m)退休金
    上缴由政府设立的退休金计划的款项在提取时记入损益帐。
    (n)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系董事考虑了各种有关因素,包括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按其认为最佳
估计提取。
    (o)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职法定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p)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是指当经济利益可能已带给本集团,并按下列基础可靠地计量这些
收入。
    (1)有关产品出售,如果重大的风险和所有权利益都已转入买方, 本集团既
不会因为产品的所有权而涉及有关管理活动,也不会对出售的产品继续产生有效控
制时,出售产品收入得以确认;
    (2)有关利息收入,则按时间比例加以确认。
    (2)待转销汇兑差异
    1994年1月1日,中国取消人民币汇率双轨制,持汇率的国家牌价和调剂价并轨,
统一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该待转销汇兑差异是本公司发行H 股的港币
收入因并轨前后(1993年12月31日及1994年1月1日)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汇率。国
家牌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所致。根据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
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建议,
本公司将该差异列于此处。根据财政部1994年3月2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该笔待转
销汇况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
    4、主要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6年                      1996年
                                      本集团                      本公司
    一年以内                         902,921                     794,664
    一至两年                         167,380                     164,929
    二至三年                         158,594                     150,750
    超过三年                          19,780                      17,379
                                   1,248,675                   1,127,722
    减:坏帐准备                   (226,636)                 (226,636)
                                   1,022,039                     901,086
    (2)其他应收帐款帐龄分析
    一年以内                         286,557                     192,653
    一至两年                           8,196                       1,072
    二至三年                           6,590                       6,585
    超过三年                          12,768                      12,756
                                     314,111                     213,006
    减:坏帐准备                    (13,625)                  (13,625)
                                     300,486                     199,441
    (3)长期投资
    附属公司投资(Ⅰ)                                           232,344
    债券及贷款(Ⅱ)                  48,160                      48,160
    其他投资                             329                         329
                                      48,489                     280,833
    (Ⅰ)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和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项合11
                                实收资本      权益的比例     人民币下元
    中国冶金进出口马钢公司    人民币5000万元     100%          50000
    马钢公司冶金建材门市部    人民币 200万元     100%           2000
    MG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马克    30万元      70%           1153
    马运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56.2万元    50.2%           1667
                                                               54,820
    应收附属公司款                                            177,524
    合计                                                      232,344
    (Ⅱ)债券及贷款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电力建设债券         1998-2002(分5期)     21540      无         21540
    电力建设债券         1999-2008(分10期)    26620      无         26620
                              48160
    (4)资本公积金及盈余公积金
                                         人民币千元
                           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
    年初数                  3,491,345          314,174            304,078
    本期增加数                                  16,232             64,933
    分配股利                                                     (64,553)
    年末数                  3,491,345          330,406            304,458
    (5)比较数额
    若干比较数额已重新分类,以符合现年度报表格式。

    (6)核定进项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多份文件,1994年1月1日的存货金额中应将核定
进项地值税进行分离,核定进项增值税按1993年12月31日存货金额的14%计算。于
是,约人民币2.07亿元的核定进项增值税由本集团与本公司期初存货中分离出来。
该金额已获得马鞍山市税务局的确认,可与将来的销项增值税进行抵扣。于1996年
12月31日,本集团已获得抵扣之核定进项增值税约为人民币1.04亿元。(1995年:
人民币0.52亿元)。
    5、报表数据变动分析(变动幅度超过30%)
    (1)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减少34%是由于预付款项所购买的万能型轧机设备陆续到货安装所致。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增加64%是由于万能型轧机工程在本年度全面开始建设所致。
    (3)核定进项增值税
    核定进项增值税减少33%是由于部分核定进项增值税已获得与销项增值税进行
抵扣。
    (4)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减少45%是由于收取客户之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5)其他税金及附加
    其他税金及附加增加42%;是由于本年销售增加而引致相关的税金增加所致。
    (6)其他业务净利润
    其他业务净利润增加55%是由于其他业务销售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减少73%是由于处理投资收入减少所致。
    6、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外币项目的会计处理差异外,本集团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1993年发行H 股的港币收入以交易日的国家牌价记
帐,在编制1993年12月31日的中国法定财务报表时亦按该日的国家牌价格将股票发
行的港币收入换算为人民币。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记录外币交易及于1993年12月31日换算外币资产之汇率为
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调剂价。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将此实现的约人
民币15.74亿元汇兑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待转销汇兑差异。根掘财政部1994年3
月2日所发出的文件, 董事决定将该笔侍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亏损或侍到清
算时处理,中国和香港会计准则外币交易的不同处理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对比
如下:

                                             人民币千元
                                香港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准则
                                                               和制度
    1995年及1996年
    资产负债表
    资本公积金                     4,864,976                3,491,345
    待转销汇兑差异                                          1,373,631

八、其他事项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3月10日发出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
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获准在199 6年、1997年继续享受15%的税
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及股东年会通告将尽快寄予公司H股股东,股东年会
通告同时在境内外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