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5-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马鞍山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AANSHAN IRON & STEEL COMTED (MAS C.L.)
2.公司注册地址:安微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办公司址:安微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办公址:安微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邮政编码:243003
3、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4、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人员:苏鉴钢 王大鹏
联系地址:安微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电话:86-555-2888158
传真:86-555-1887284
5、股票上市地: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808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323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7250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为7458 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1748万元。营业收支净额为-1956万元。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人民币)
指标项目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6646860 6780405 2616213
(2)净利润(千元) 61622 81165 43201
(3)总资产(千元) 17892607 17953604 17770484
(4)股东权益(千元) 12016762 11955140 11938528
(5)每股收益(元/股) 0.0095元/股 0.0126元/股 0.0067元/股
(6)每股净资产(元/股) 1.86元/股 1.85元/股 1.85元/股
(7)调整后每股资产(元/股)
1.82元/股 1.82元/股 1.81元/股
(8)净资产收益率(%) 0.51% 0.68% 0.36%
(9)股东权益比率(%) 67% 67% 67%
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1997年度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与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净利润并无差异。
3、主要财务数据的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股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股东权益比率-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总资产*100%
(注:计算上述财务指标时,待转销售汇兑差异人民币1873630913元乃计入股东权益)
4、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645530 349134 33041 16530 30446 1058151
本期增加 1232 616 4930 6162
本期减少
期末数 645530 349134 34273 17136 35376 1064313
注:计算上述股东权益时,待转销汇兑差异1373630913元未计入。
变化原因:(1)盈余公积金增加系本年度按规定计提1232万元;
(2)法定公益金增加系本年度按规定计提616万元;
(3)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本年度净利润未分配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一)股本结构情况
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期初数 期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4034560000 403456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87810000 8781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122370000 4122370000
2.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6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内外上市的外资股 1732930000 1732930000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2332930000 2332930000
3.股份总数 6455300000 6455300000
本年内,本公司股本无任何变化。
(二)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07047名,其中:A股股东301946名,包括国家股股东1名,法人股股东136名。社会个人股股东301809名,H股股东5101名。
(三)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A.马鞍山马钢总公司(马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4046万A股,其中代表国家持有403456万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62.5%)及法人股A股590万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经营范围: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综合技术服务,国内贸易,饮食,生产服务、制造机电设备、金属制品。
B.香港HKSCCNOMINEESLIMITED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7202万股H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23.35%.
其余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名列本公司前十名最大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量 占总股本
C. HONG KONG &SHANG HAI BANKING 45050 0.698
CORPORATION NOMINEES LIMITED
D.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35070 0.543
E.上海全隆实业有限公司 9800 0.152
F.抚顺证券 4609 0.071
G.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微省分公司 3000 0.046
H.江苏省盐城市物资供应再生利用总公司 3000 0.046
I.YU纯兵 2400 0.037
J.龚志容 2000 0.031
注:十大股东间没有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本公司之董事及监事所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及权益性质之详情如下: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持有本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
数目及权益性质 数目及权益性 增减权益数
个人权益 家庭权益 个人权益 家庭权益 个人权益 家庭权益
(A股) (A股) (A股) (A股) (A股) (A股)
姓名 职务
顾建国 董事长、总经理
2900 2900
顾章根 副董事长
2900 2900
朱云龙 董事、副总经理
2900 2900
施兆贵 董事、副总经理
2900 2900
王让民 董事
赵建明 董事、副总经理
钱国安 董事
苏鉴钢 董事、公司秘书
、总经济师
2900 2900
黄海 非执行董事
2900 2900
江德荣 非执行董事
2900 2900
刘琦 非执行董事
高声海 监事
2500 2500
李克章 监事
查全良 监事
4000 4000
四、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发行A股及H股共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649757万元(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其中A股募集229294万元,H股募集420463万元。按公司承诺,募集资金中约80%左右用于基建技改项目投资,约15%左右用于归还贷款,约5%左右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1997年底募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一A股、H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A股 H股 合计
募集资金 229294 420463 649757
已耗用资金 229294 327665 556959
其中 基建技改 155809 242676 398485
归还贷款 59729 52500 112229
补充流动资金 13756 18500 32256
汇兑损失 13989 13989
余额 0 92798 92798
表二 募集资金投资基建技改情况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入股资 项目进度
2500m3高炉系统工程 同左 55652 94年投产
焦化厂化产工程 同左 4000 95年投产
中板改造 同左 2585 95年部分建成
车轮轮箍系统改造 同左 4000 96年投产
轻轨生产线 同左 1100 96年完工
二轧二小型轧机改造 取消
铁粉工程 同左 2100 99年完工
耐火厂改造 同左 4400 98年收尾
1.4万立方米制氧机 同左 2500 95年投产
火车车轴生产线 棒材生产线 13240 98年投产
第三台高线打捆机 同左 2600 95年投用
MIS管理系统 同左 1872 96年一期完工
人头矶煤码头 缓建
生产性措施 同左 61760 当年建成
万能型钢轧机系统 同左 182762 98年投产
其他400万吨配套项目 同左 59914 98年投产
合计 398485
按照A股及H股说明书的承诺,马钢利用募股资金进行投资、至1996年底将使本公司的生产能力由生铁200万吨、钢240万吨、钢材190万 吨发展到生铁400万吨、钢320万吨、钢材28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生 铁和钢的生产能力已先生于1994年及1995年底分别达到400万吨和320万吨,由于年产60万吨H型钢厂投产日期延至1998年6月,钢材的生产能 力将于1998年下半年达到320万吨。
马钢募集资金时,正值中国经济过热进期,钢材的价格也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从1994年开始,钢铁企业的发展方向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单纯数量型扩张逐步转向提高质量,扩大品种,降低成本,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为此,公司董事会在不违北招股承诺的发展规模前提下,按照市场要求,对部分项目作了调整如鉴于市场型材需求饱和,停止了型材轧机的扩建改造,增加了棒材生产线项目和对节能及成材率有重要作用的连铸项目等。
募集资金截至1997年12月31日共支出人民币556959万元,资金按A股及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计划使用。1997年底结余约人民币92798万元 ,该结余资金均存入香港及国内金融机构作短期及长期存款,以配合本集团之资金运用计划。
五、重要事项
(一)重大事件
1、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本公司注册地址召开了股东周年 大会。会议通知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九日分别以公告和邮寄的方式告之各A股股东和H股股东。会议由副董事长顾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558358.75万股,占总股本 的86.5%,符合本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批准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2)批准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3)批准199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4)批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 司1997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在本公司注册地址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分别以公告和邮寄的方式告之各A股股东和H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总计为440484.4万股,占股本的68%,符 合本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增 补董事监事报酬及支付方法的议案。
2、一九九七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本年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议,主要通过如下决议:
(1)批准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批准公司若干重要项目投资及对外投资计划
(3)批准本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通过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
(4)接受杭永益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接受蒋 书曾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选举副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为董事长。
(5)聘任赵建明先生、高海建先生、朱昌逑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朱云龙先生兼任本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苏鉴钢先生为本公司总经济师。韩志康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明仁先生不再担本公司总工程师。
(6)批准本公司部分组织机构变动。
(7)批准1997年中期业绩报告,通过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
(8)选举董事顾章根先生为副董事长,并委任为授权代表,与公司 另一授权代表顾建国先生作为本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联系人。
3、本年度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议,主要议题:
(1)讨论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核对董事会给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方 案。
(2)听取、通过监事会下属部门各项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以及工 作完成情况。
(3)讨论通过监事顾章根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和提名公司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李克章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建议。
(4)对监事会下属部门负责人的变动提出任免建议。
4、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杭永益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蒋书曾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顾章根先生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同日,董事会选举顾国先生为董事长。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补顾章根、王让民、赵建明、钱国安、苏鉴钢先生为公司董事、增补李克章先生为公司监事。在随后召开的董事会议上,选举顾章根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5、本年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变动
6、本年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其它重大事件
职工住房出售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止,本公司支付了约公司人民币1.9亿元 的资金为本公司职工购买总值约人民币2亿元的职工住房,该等住房已 于一九九七年内全部交付使用。本公司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按《马鞍山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该实施细则列明了有关购置及出售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其中包括给予本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之款额。截至1997年12月31日,该等职工住房大部分已于本年度售出。因出售职工住房而导致的亏损将以递延职工成本形式入帐,并以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分10年摊销。于1997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录得递延职工成本约人民币1.64亿元,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905万元,递延职工成本净额约为人民 币1.55亿元。
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本集团业务构成的影响
1997年6月以来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经济构成不同程度 的负面影响。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故经济总体格局平稳,但企业出口业务受到一此坏利影响。东南亚是本集团出口的主要区域,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本集团部分出口合同被迫取消,出口产品价格下跌,出口创汇减少约1000万美元。1998年一季度本集团对东南亚的出口合同继续减少,出口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跌,出口创汇比去年同期下降约10%。本集团正采取开拓欧美及非洲市场、提高高附加值 产品出口量等积极度措施,以保证1998年内外销继续保持适当比率,使公司经营平稳发展。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7年净利润为人民币(下同)6162249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16225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616225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29799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04456785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 为35754780元。董事会决定1997年度不派发股息。
六、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已审计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于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的利润及合并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合并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财务报表由贵公司董事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我们的审计发表意见。
我们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审计标准进行的,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查验与上述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和披露内容的凭据,评介贵公司及贵集团管理层在编制这些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和重大会计估算及判断事项是否合理,是否连续一致,以及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是否充分适当地披露。我们经过计划和实施审计以求获得所有我们认为必要的资料和解释,使我们有充分的语气和理由确信这些财务报表无重大的误述。
我们认为,后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和贵集团于1997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费性原则。
在形成我们的审计意见时,我们已考贵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5有关 能否收回存放于某些中国金融机构的逾期定期存款所披露的充分性。我们认为该事项已在贵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作出适当的估计及披露,故此并不出具保留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务所 注册会计师
金馨
田军
中国 北京
1998年4月27日
2.财务报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3.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于成立之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等颁布布的有关准则、制度、规定。下列重要会计政策是根据这些会计准则和法规拟定:
(a)会计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记帐原则和记帐基础
本集团按权责发生制记帐,以历史成本记记帐基础
(c)合并报表编制基准
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本公司及其人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本年收购和出售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分别由实际收购和出售日计算。本集团内公司间所有重大交易及往来帐余额均于合并时抵消。
(d)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或直接地地长期拥有及抚育有股本投票权逾50%,或本公司控制其董事会结构之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本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报表。
(c)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原价减累计折旧列示。
固定资产之成本包括其购置价及资产达至运作状况及运至工作地点作拟定用途之直接费用。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所产生如维修保养之开支,一般在产生这期间在损益帐中列支。倘情况明确显示该等开支导致因使用固定资产而获得之经济利益有所增加时,该有关支出将拨充固定资产之额外成本。计入损益由内有关固定资产出售或弃用时所得收益或亏损有关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与帐面将值之差额。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原值、预计可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采用直线法计算。各类全新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房屋和建筑物 16至50年
机器和设备 7至20年
运输工具和设备 7至11年
1993年集团重组接收之固定资产已考虑到这些资产的成新率及剩余的使用年期。其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
(f)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土地使用权,以原值减累计摊销后的净 额列示,并按使用年限分50年平均摊销。
(g)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施工或安装中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它们均以成本列示。这些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及测试之直接成本及有关借款在建设或安装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差额。当令到固定资产具备可使用条件的大部分工作已完成时,有关的利息支出和汇兑差额便立刻停止资本化。在建工程於建设完成并具备可使用条件时转入固定资产。
(b)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成本减董事确认永久性减值准备后列示。由投资取得之收益按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损益。
(i)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乃根据债务法将所有由重大时差引起而可能在可见将来确定的税务影响作出准备。递延税款借项在毫无疑问地获得肯定之前将不确认为资产
(j)存货
除备品备件外,存货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在制品及产成品之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的生产费用。可变现净值为估计销售价扣除预计完成的在本和出售时产生的费用。
备品备件以成本减陈旧积压准备后列示。
(k)递延职工成本
以优惠价将职工住房售予公司职工而引致的亏损,均以递延职工成本形式入帐,并以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分10年摊销。
(l)递延费用
递延费用是指在新项目投产之前发生并资本化的有关技术培训费用,该等用将在有关项目具备可使用条件时,按5年平均摊销。
(m)外币换算
本集团之财务记录及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外币交易乃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于结算日,货币性资产及负债的外币余额均按结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因建设固定资产而借贷的外币资金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于在建期间列入建设成本,其他汇兑差额均作为当期损益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海外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均按结算日之汇率折合人民币,所引起的重大差额拨入汇兑差异储备。
(n)维修费
除为高炉更换炉衬预计的开支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按直线法预提外,其他的维修费于发生时列入当期损益。
(o)退体金
支付给由政府管理的退休金计划的供款额在提取时记入当期损益。
(p)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系董事考虑了各种有关因素,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析,按其他认为最佳估计提取。
(q)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i)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法规,本集团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17%,增值税由买方按销售金额的17%计算支付本集团,本集团在扣除那些因 购进货物所支付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之后上缴税务机关。
(ii)城市建设维护税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本集团按应缴纳增值税净额的7%缴纳。
(iii)教育费加-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本集团按应缴纳值税净额的3%缴纳。
(iv)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日财税字(1997)38号文件规定,本公司获准在一九九七年继续享受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是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已经获得收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为营业收入。产品销售收按销售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入帐,发生的销售折扣和折让作为营业收入的减项单独列示。
(s)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i)弥补亏损;
(ii)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iii)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iv)提取任意公积金;及
(v)支付普通股股利。
(2)待转销汇况差异
1994年1月1日,国家取消人民币汇率双轨制,将汇率的国家牌价和调剂介并轨,统一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该待转销汇兑差异是本公司发行H股的港币收入因并轨前后(1993年12月31日及1994年1 月1日)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汇率一国家牌价和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市场汇价所致。根据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七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建议,本公司将该差异列于此处。根据财政部1994年3月2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该笔待转销汇况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
4.主要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996年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一年以内 772640 651130 902921 794664
一至二年 131884 130228 167380 164929
二至三年 228948 222936 158594 150750
超过三年 18902 11760 19780 17379
小计 1152374 1016054 1248675 1127722
减:坏帐准备 (236636) (236636) (226636) (226636)
应收帐款净额 915738 779418 1022039 901086
本集团及本公司应收帐款中包括应收总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销货款,分别为人民币1116761元(1996年:人民币20939230元)及 人民币12023元(1996年:人民4659元);该等款项无抵押、免息、且 交无固定偿还期限。
应收帐款中并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
(2)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996年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一年以内 157055 276318 286557 320245
一至二年 6735 5864 8196 1072
二至三年 8533 1342 6590 6585
超过三年 14049 14049 12768 12756
小计 186372 297573 314111 340658
减:坏帐准备 (18625) (18625) (13625) (13625)
其他应收款净额 167747 278948 300486 327033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含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人民币15206万元(1996年 :人民币12759万元)。
(3)长期投资(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7年 1996年 1996年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附属公司投资(Ⅰ) - 11585 - 104752
债券及贷款(Ⅱ) 43852 43852 48160 48160
其他投资 1137 1137 329 329
小计 44989 156574 48489 153241
一年内到期部(Ⅱ) (4308) (4308)
合计 40681 152266 48489 153241
(Ⅰ)附属公司投资
本公司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和实收资本 本公司所占权益 投资金额合计 投资金额合计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1997年 199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人民币5000万元 100% - 50000 50000
(前称[中国冶金进出口马钢公司])
马钢公司冶金建材门市部
人民币200万元 100% - 2000 2000
MG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德国马克30万元 100% - 1574 1153
马运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币56.2万元 50.2% -- 1667 1667
金双马有限公司
港元100万元 - 100% - -
应收附属公司款 56344 49932
合计 111585 104752
(Ⅱ)债券及贷款
本集团和本公司
债券及贷款名称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合计 投资金额合计
(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电力建设债券一
长期部分 1998-2002 21540 无 12924 21540
一年内到期部分 4308 -
小计 17232 21540
电力建设贷款1999-2008 26620 无 26620 26620
合计 43852 48160
(4)在建工程(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及本公司
1997年 1996年
年初数 2903889 1770887
增加 1095820 1793002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50860 23634
转入固定资产 (674575) (660000)
1997年12月31日 3325134 2903889
在建工程为下列于1997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的主要项目:(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名称 预计完工年份 1997年 1996年 资金来源
车轮轮箍车间改造 998年 *69731 72331 募股资金及自筹资金
增产压力容器板措施 1999年 *1994 93825 募股资金及自筹资金
铁粉工程 1999年 145029 125109 金融机构贷款及
自筹资金
万能型轧机系统 1998年 2067829 1407953 募股资金及自筹
资金、金融机构构贷款
特耐改造 1999年 95712 90608 自筹资金
3.5万立方米制氧机 1998年 182786 144634 募股资金及自筹资金
全连铸棒材车间 1998年 283707 139857 募股资金及自筹资金
8号焦炉 1999年 45467 59288 自筹资金
六流小方坯连铸机 1997年 - 163232
SKF炉 1997年 99111
混铁炉 1997年 122342
其他项目 不同年份 432879 385599
合计 3325134 2903889
*该等余额为有关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部分
(5)递延资产(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和本公司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与在建工程有关的技术培训费 38486 18090 9268 47308
核定进项增值税 103540 - 37274 66266
递延职工成本 - 163780 9046 154734
合计 142026 181870 55588 268308
递延费用主要为与在建工程有关的技术培训费。
(6)资本公积金及盈余公积金(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和本公司
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
年初数 3491345 330406 304458
本年税后利润 - - 61622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
法定公益金 - 12324 (12324)
年末数 3491345 342730 353756
(7)其他业务净利润(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1996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钢材、原材料及其他材料 17541 17541 14371 14371
废旧物资 170 131 1115 1115
其他 1848 (337) 1899 468
教育附加费及其他 (2081) (2034) (3337) (3316)
合计 17478 15301 14048 12638
(8)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1996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营业外收入:
清理固定资产收益 1331 1331 1207 1207
应收收款逾期罚款收入 5 5 57 57
豁免环保贷款 8078 8078 2010 2010
其他 662 662 466 456
小计 10076 10076 3740 3730
营业外支出:
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24932 24932 25240 25240
其他 4703 4560 4174 4133
小计 29635 29492 29414 29373
(9)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A.关联企业
(1)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与本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营业务 注册和实收资本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类型 法人代表
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前称[中国冶金进出
口马钢公司]) 中国安微省 进出口机器设备及
原材料,出口钢材 人民币5000万元
附属公司 股份制企业 张崇枫
马钢公司冶金建
材门市部 中国安微省 钢村零售 人民币200万元
附属公司 股份制企业 裴令志
MG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 德国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
制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德国马克30万元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
马运有限责
任公司 新加坡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新加坡币562002元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
金双马有限
公司 香港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港币100万元
附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股权比例、除MG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由70%股权增加到100%及新成立的金双马有限公司外,其余与年初并无变化。
(3)独立董事已向本公司确认,他们认为本集团本期内与存在控制 关系的企业发生的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B.关联交易
与马鞍山马钢总公司及与其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以下数字汇兑了集团在本年度与总公司及总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重大交易:(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采购铁矿石和灰石 796839 831475
提供设施、各种服务及其他产品收费 (18074) (17986)
支付福利和后勤服务费用 220293 220945
采购固定资产和建筑服务 240702 154638
销售钢材产品 (59821) (67860)
来料加工收彷 - (107064)
支付代理费用 2261 --
本公司根据与总公司于1993年10月14日签订的矿石供销协议于1997年4月28日签订了的补充协议从总公司购入铁矿石和石灰石。
本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社会、后勤及其他服务的交易代价乃按照本公司与总公司于1993年10月14日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及于1997提4月28日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所规定。
独立董事向本公司确认,他们认为,除某此福利和后勤服务是按国家规定价格或成本价进行之外,所有本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之间的其他交易均接近正常市情况进行。
(10)或然负债
于本年度中,本公司向一家银行作出担保并以银行存款约美元3000000元作抵押,以便向本集团的其中一家附属公司提供总额约为美元5000000元的融资贷款额度;其中美元1259688元(约人民币10494689元) 已于1997年12月31日行使。
(11)资本支出承诺
于12月31日的资本支出承诺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本集团 本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
已签约但尚未拨付:
万能型轧机系统 41146 552286 16099 401331
全连铸棒材车间 16335 191844 10300 148915
3.5万立方米制氧机 18851 35369 18851 14067
其他项目 15141 72526 13698 69020
小计 91473 852025 58948 633333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万能型轧机系统 668068 566714 668068 566714
全连铸棒材车间 261405 365156 261405 365156
3.5万立米制氧机 118661 243431 118661 243431
其他项目 44830 153734 44830 153734
小计 1092964 1329035 1092964 1329035
总资本支出承诺 1184437 2181060 1151912 1962368
(12)比较数额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编制,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13)财务报表附注5--现金和金融机构存款
在本集团及本公司于结算日的现金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包括存放于某些中国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总计约人民币4.69亿元已超过其相应的到期日。于结算日以后本公司收到了一些回款并同意某些金融机构就其所欠的定期存款进行重组。到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时。这些存款中仍有共计约人民币3.39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超过其相应的到期日,而本公司也仍未能提取这些逾期存款。董事们在征求了法律及其他意见后认为:(1)本公司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向涉及上述定期存款的金融机构索取存款 。及(2)在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所有这些金融机构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和经中国人民银行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董事们正采取备种适当措施促使这些金融机构早日归还上述定期存款。根据本公司与这些金融机构于现阶段的协商,董事们认为本公司最终产将能够收回这些定期存款。但目前无法确定收回存款的时间。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们认为应遵循谨慎原则,于收施现金时才将有关的利息收入予以确认入帐,并为回收这些定期存款所预计的法律费用及其他回收成本提取适当的准备。除此之外,本财务报表未对上述逾期存款作其他准备。
5.报表数据变动分析(变动幅度超过30%)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减少44%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递延职工成本
递延职工成本增加是由于1997年售卖职工住房所引致。
(3)核定进项增值税
核定进项增值税减少36%是由于部分核定进项增值税已获得与销项 增值税进行抵扣。
(4)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减少100%是由于购买职工住房的预付款减少所致。
(5)预付货款
预收货款减少32%是由于收取客户之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6)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减少33%主要是由于已付息增加所致。
(7)财务净费用
财务净费用增加62%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增加169%是由于环保贷款豁免增加所致。
七、子公司
于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20%以上的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
1.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前称[冶金进出口马钢公司]):主要业务为进口机器及原料,出口钢材。注册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2.马钢公司冶金建材门市部:主要业务为钢材零售。注册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3.MG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经营机电设备、钢铁制品及提供技术服务。注册和实收资本为德马克3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4.马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注册和实收资本为新加坡币562002元,本公司拥有50.2%权益。
5.金双马有限公司:主要业务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注册和实收资本为港币100万元,本公司拥有100%权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