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2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
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经审议,一致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8 年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及坏账准备
变动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
会议认为:2018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并同意提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呈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
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环
境,发展循环经济,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了企业社会责
任。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作出本决议前,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以上八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