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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要约收购结果的公告2019-11-12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4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要约收购结果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
    兹提述公司发布的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 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马
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日期
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
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的提示性公告》、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的《马鞍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无偿划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1%股权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公告》、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的联合公告(“联合公告”)。根
据联合公告,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宝
钢港投”或“要约人”)就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 H 股(宝钢港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作出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已于所有方面
成为无条件,且要约直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四时正维持可供接纳。
     二、H 股要约情况
    (一)要约结果
    要约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四时正截止。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四时正,宝钢港投共接获合计 896,387,958 股 H 股的有效接纳,约占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1.640%及已发行 H 股总数的 51.727%。
    要约截止后,宝钢港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
基金公司”)除外,下称“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合计持有本公司
4,402,855,414 股股份(包括 3,506,467,456 股 A 股及 896,387,958 股 H 股),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7.175%。
    (二)要约结算
    本次要约共接获合计 896,387,958 股 H 股的有效接纳,H 股要约价格为每股
2.97 港元,接纳股份已付或应付的总现金代价为 2,662,272,235.26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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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约前后,本公司股权架构
    于紧接 2019 年 6 月 2 日要约期开始前,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持有、
控制或指示公司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权利。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
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转让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
钢集团”)51%股权完成后及综合文件寄发前,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本
公司 3,506,467,456 股 A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45.535%。
    要约截止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计持有本公司 4,402,855,414 股股
份(包括 3,506,467,456 股 A 股及 896,387,958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 57.175%。
    1、要约前,本公司股权架构
                                                                     占总股
    股东          A股               H股                 合计
                                                                     本比例
 马钢集团     3,506,467,456          0              3,506,467,456   45.535%
 宝钢港投            0               0                   0                0
 公众股东     2,461,283,730     1,732,930,000       4,194,213,730   54.465%
  合   计     5,967,751,186     1,732,930,000       7,700,681,186        100%

    2、要约截止后(假设已完成向要约人转让要约人根据要约收购的该等 H 股
股份),本公司股权结构
                                                                     占总股
   股东           A股               H股                 合计
                                                                     本比例
 马钢集团     3,506,467,456          0              3,506,467,456   45.535%
 宝钢港投            0          896,387,958         896,387,958      11.640%
 公众股东     2,461,283,730     836,542,042         3,297,825,772    42.825%
  合   计     5,967,751,186     1,732,930,000       7,700,681,186        100%
    三、本公司公众持股量
    要约截止后及于本公告日,假设已完成向要约人转让要约人根据要约收购的
该等 H 股股份,公众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 3,297,825,772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42.825%,符合上市规则第 8.08(1)(a)条项下最低公众持股量 25%之规定。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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