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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关联交易公告2020-08-27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马钢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出售部分土地及地面资产。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王
强民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与物流公司签订《国有土地
使用权转让协议》及《七里甸料场部分宗地地面资产所有权转让协议》。由于物
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
先生、王强民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
关联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马钢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 277 号孵化园 9 栋
    2、法定代表人:徐劲松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N62TUXG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国有全资企业
    6、主要经营范围:货物运输、大件运输、冷链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
箱);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工程与设备招标代理;物流仓储等。
    7、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96,525.1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6,254.57 万元;营业收入:113,111.86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88.31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107,071.50 平方米(约 160.61
亩),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南角。
    《七里甸料场部分宗地地面资产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位于《国有土地使
用权转让协议》项下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和绿化苗木资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物流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20 年 8 月 26 日。
    (3)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各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且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 107,071.50 平方
米(约 160.61 亩)。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3.75
年,账面价值 335.67 万元,评估总值 3276.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价 20.40
万元/亩)。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为 3276.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协议签订
后物流公司 30 天内支付价款。公司在物流公司支付价款后 7 天内将土地交付给
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支付价款前,公司完成交易地块范围内的住户搬迁、清理
工作。
    2、七里甸料场部分宗地地面资产所有权转让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物流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20 年 8 月 26 日。
    (3)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
和绿化苗木资产。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资产净值 467.79 万元,评估
值 485.47 万元(不含增值税)。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为 485.47 万元(不含增值税)。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物流公司按发票金额 30 天内支付价款。物流公
司支付该房屋所有权转让款后,公司即按照现状将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及绿
化苗木交付给物流公司。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配合物流公司办理相关产权证
明。
   上述两项协议,转让资产交易总价格为 3761.86 万元(不含增值税)。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地块处于公司厂区与马鞍山市城区交接处,由于国家环
保要求的逐步提高,该地块及相关地面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处置该地块及
其地面资产有益于提高公司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受益。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
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收
购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对本公司并无不利影响,亦
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