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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偿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
     1、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钢铁”)系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 71%,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
肥工投”)持股 29%。合肥工投由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产投集团”)全资拥有,产投集团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合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合肥钢铁全资拥有马
钢(合肥)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板材”)。
     2、2015 年 12 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行业淘汰落后
和过剩产能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
肥钢铁”)启动冶炼区域全面停产。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专题
会会议精神,合肥钢铁该等生产基地全部人员由合肥市接收。公司予
以配合。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5-040)。合肥钢铁于 2016 至 2018 年期间代垫
相关人员工资性支出、水电费,经安徽安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专项审计,确认冶炼区域全面停产后产生的补偿费用为人民币
13,086.74 万元。
     3、2016 年 6 月,为支持合肥钢铁转型发展,解决合肥板材项目
建设资金困难,合肥工投向合肥板材提供人民币 2.1 亿元无息借款,
无抵押担保。合肥板材于 2019 年 6 月还借款人民币 7913.26 万元。
     二、内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专题会会议精神及相关会商情况,合肥钢铁、
合肥板材与合肥工投约定:合肥工投确认应由其向合肥钢铁支付补偿
费用人民币 13,086.74 万元;合肥工投将其持有的合肥板材剩余债权
人民币 13,086.74 万元转让给合肥钢铁,以抵销上述补偿费用;由合
肥板材还合肥钢铁人民币 13,086.74 万元。补偿费用详情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补偿费用项目                    金额
   1    过渡期全员工资性支出                         7,554.50
   2    过渡期留守人员工资                             672.21
   3    过渡期结束后看护人员工资性支出                 265.17
   4    生产线关停后水电费                           4,594.86
                       合 计                        13,086.74

    三、其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
偿费用属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将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0 年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