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延期召开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及延期召开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6 月 18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8 马钢股份 2021/5/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单独持有本公司 45.535%股份
的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并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三、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1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马钢集团的书面提案,建议于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增加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予以安排,为此
决定将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13:30。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除了上述事项外,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出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
其他事项不变。
五、 增加提案及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2 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3 审议及批准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4 审议及批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
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
其酬金的议案
2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3
附件: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备注 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1 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 审议及批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及批准公 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5
2020 年度薪酬
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6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备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备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备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
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
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
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
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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