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2021-12-2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为保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限售切合
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
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考核制度及方法公开化,考核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2、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并需要明确界定该项指标的定义及衡量方法,对
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3、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必须与被考核人沟通确认,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
在异议时,可向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4、股权激励的考核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绩效与素质
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公司直管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技能人员。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公司相应考核办法具体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2022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22%,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2022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
      第一个
                    合增长率(定比基准年度)不低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
    解除限售期
                    业75分位值;2022年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
                    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于2.5亿。

                    2023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24%,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2023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
      第二个
                    合增长率(定比基准年度)不低于7%,且不低于对标企
    解除限售期
                    业75分位值;2023年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
                    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于3.5亿。

                    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28%,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2024年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复
      第三个
                    合增长率(定比基准年度)不低于10%,且不低于对标
    解除限售期
                    企业75分位值;2024年完成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年度EVA
                    考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于6亿。

   注:1、基准年度为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归属年度的上一财务年度;2、净资
产现金回报率=年度EBITDA值/年度平均净资产,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当
期计提的折旧与摊销;3、除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外,董事会可根据相关内部考核
指标完成情况,调整相应业绩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
    2、对标企业选取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SW-钢铁-普钢”行业,选取同样归属此
行业的上市公司共21家(不包括“马钢股份”)作为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603878.SH         武进不锈      000717.SZ       韶钢松山
        600581.SH         八一钢铁      000761.SZ       本钢板材
        600010.SH         包钢股份      600307.SH       酒钢宏兴
        600231.SH         凌钢股份      601003.SH       柳钢股份
        601005.SH         重庆钢铁      000709.SZ       河钢股份
        600569.SH         安阳钢铁      600282.SH       南钢股份
        600022.SH         山东钢铁      600782.SH       新钢股份
        600126.SH         杭钢股份      002110.SZ       三钢闽光
        000932.SZ         华菱钢铁      000778.SZ       新兴铸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898.SZ        鞍钢股份         000959.SZ       首钢股份
        600019.SH        宝钢股份

    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过程中,上述对标样本业绩业绩波动幅度过大(非生产性
因素等影响),出现统计学异常值,即数值明显偏离对标样本的绝大部分数值,
致使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公司董事会可剔除、更换或者增加相关样本,以体现
对标考核的真实性。
    3、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处理
    激励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
市价较低者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
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1、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实际
比例,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额
度(按董事会审定的相应业绩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确定)。绩效评价中的特殊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裁定。绩效评价结果与考核系数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              AAA、AA、A               B              C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0           0.8                0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
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值回购处理。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及时向被考
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公
司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
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七、考核流程
    1、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分别确定各
单位、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目标,各单位、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
考核的依据。
    2、各年度末或下一年度初期,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核查、分析,并形成考核报告。
    八、附则
    1、具体考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适用的绩效评价和管理制度制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由董事会负
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