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公告2022-03-24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
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
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47.6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
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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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
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
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郭晶女士,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服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超过十三年签署/复核
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的专业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
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毅智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其中 2017-2018 年为其轮换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2)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巩伟先生,现任安永华明高级经理,于 2015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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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即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支付给安永华
明 2021 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326 万元(含税,以下均为含
税价),其中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 276 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55 万元),
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 50 万元。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提供工作
餐和厂区内交通,其他食宿和交通自理。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并建
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事项。该事项如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由全部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记录对其服务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同意续聘
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
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同时,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已有多年,
持续了解公司,且工作勤勉尽责,持续改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审计师酬金及聘任 2022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会
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经表决,5 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事项,建议
聘任安永华明为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
金。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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