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06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
2 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
3 审议及批准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4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 √
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5 审议及批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 √
2021 年度薪酬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 √
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及批准关于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
8 √
公司减资重组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
9 √
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10.00 √
案
10.01 发行规模 √
10.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10.03 债券期限 √
10.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10.05 发行方式 √
10.06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10.07 募集资金用途 √
10.08 担保情况 √
10.09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10.10 承销方式 √
10.11 债券上市安排 √
10.12 决议有效期限 √
10.13 授权事项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2022 年 3 月 11 日、3 月 24 日、3 月 31 日的《上海证券
报》。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10 项议案及其子议案,需要经过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5,6,8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8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投资有
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毛展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8 马钢股份 2022/5/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
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
送至本公司。
此外,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还须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星
期四)或之前将填妥的出席回执送达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登记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彦先生 李伟先生
电 话:0555-2888158
传 真:0555-2887284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
附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附件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账户
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备注:
1、上述出席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填妥及签署出席回执后,应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星期四)或之前,
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邮政编码:243003,传真:0555-2887284。
附件 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备注 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席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1 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及批准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 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5 审议及批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7 审议及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与薪酬管理办法》
8 审议及批准关于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减资重组的议案
9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01 发行规模
10.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0.03 债券期限
10.04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10.05 发行方式
10.06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10.07 募集资金用途
10.08 担保情况
10.09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10.10 承销方式
10.11 债券上市安排
10.12 决议有效期限
10.13 授权事项
委托人签名(备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备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备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
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
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
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
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