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2-07-22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马钢股份”)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转让所持
有的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欧冶链金”)9.88%股权。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已回
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马钢集团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签订《关于欧冶链
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欧冶链金 9.88%股权转
让给马钢集团。由于马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
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 8 号
2、法定代表人:丁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150509144U
4、注册资本:666628.039476 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主要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
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
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限下属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1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资 产 总 额 : 12,939,915.01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
1
3,127,661.3 万元;营业收入:20,932,777.3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502,449.54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雨翠路与九华路东南角
2、法定代表人:陈昭启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74402383D
4、注册资本:182,269.466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机动车回收;金
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1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资产总额:717,819.93 万元;净资产:320,420.43 万元;营业收入:
3,434,933.90 万元;净利润:9,761.06 万元。
8、本次股本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2.36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7.6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88
嘉兴华建链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3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2.98
山西太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9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8.9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
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8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9
安徽基石智能制造三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5
合肥兴邦先进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9
合计 100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2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欧冶链金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352,734.34 万元,较审定
后的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人民币 32,313.91 万元,增值率为 10.08%。根据欧冶
链金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厘订,公司所持的 9.88%欧冶链金股权对价为人民币
34,850.15 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对价(经有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
价值为准(如有))。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方:本公司与马钢集团
2、协议达成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3、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协议主要内容情况:
(1)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马钢集团转让所持有的欧冶链金 9.88%股权。
(2)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价格,即人民币 34,850.15 万元。马钢
集团在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应付股权转让价款。因
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应由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
(3)股权交割日为马钢集团按协议约定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过渡
期为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
过渡期内,公司作为股东继续享有在欧冶链金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
东义务,欧冶链金的经营损益由公司按本次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享有和承
担。
自股权交割日,马钢集团取得转让股权,合计持有欧冶链金的股权比例增
为 47.55%,并得以享有该等股权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承担该等股权项下的全
部股东义务。公司不再持有欧冶链金股权。
公司与马钢集团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对外投资优先考虑钢铁主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资源配置聚焦于钢
铁主业。公司本次转让欧冶链金股权,可以收回投资、回笼资金,该等资金将用
于钢铁主业相关项目投资。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丁毅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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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
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
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交易。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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