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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专项说明2023-03-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38514_L06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安 永 华 明
                 (2023)审字第60438514_L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马鞍
                 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马鞍山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
                 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
                 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
                 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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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38514_L06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 晶




                                                                                    中国注册会计师:巩 伟



                                                中国 北京                                   2023年3月30日




                                                                  2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具体                    具体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扣除                    扣除
                                                 (万元)                (万元)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0,215,360.24          11,385,118.9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13,316.48             280,096.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07%                  2.4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313,316.48    注1      280,096.71     注1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
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注2                 -   注2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   注2                 -   注2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   注2                 -   注2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入。                                                        -   注2                 -   注2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    注2               -     注2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13,316.48             280,096.7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注2                 -   注2
2.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注2                 -   注2
3.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注2                 -   注2
4.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注2                 -   注2
5.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   注2                -    注2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注2                -    注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902,043.76          11,105,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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