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4-30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0-07
900918 耀皮B 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10 年4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4 名,实
际表决监事4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对公司〈2010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1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和《投
资理财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正常运行;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2
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行为。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对其他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议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和《投资理财报告》
等议案进行了讨论。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
信义务,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第1 项议案,以及《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
度报酬的议案》、《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