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08-27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0-16
900918 耀皮B 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10 年8 月26 日下午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 名,实到
监事4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罗自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对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0 年半年度报告》、《2010 年公司半年报内审报告》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2010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的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正常运行。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相关人员有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行为。
5、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2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对其他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2010 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
告》、《财务报告(2010 年1-6 月)》及《关于购置耀皮办公楼的议案》
进行了讨论。
监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规
划实施报告》、《2010 年上半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报告》以
及《2010 年上半年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讨论,
一致认为:
1、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正在按照有关规定有条不紊的推进,内控
制度建设和规范必将有助于公司持久和长远的发展。
2、内控制度建设和规范是一项长期工程,公司要根据五部委联
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持久推进和更新。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
信义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