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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1-01-20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耀皮玻璃(A股)、耀皮B股(B股)
  股票代码: 600819(A 股)、900918(B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耀华玻璃厂
  住所 /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700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I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4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II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报告书                      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耀皮玻璃     指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耀华
                       指   上海耀华玻璃厂
厂
上海建材集团           指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耀华厂将持有的耀皮玻璃117,997,072股股份(占耀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
                       指   皮玻璃总股本的16.14%)无偿划转至上海建材集
转、本次无偿划转
                            团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耀华玻璃厂

 成立日期:          1991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        盛宝勤

 住    所:          浦东新区耀华路 700 号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000001451

 税务登记证号:      310115132206588

 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
                     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及相关技术进口,承办本企业“三来
                     一补”业务,平板玻璃及加工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
                     铂族金属回收、经营、提炼、加工,自有机械设备的租赁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持有 100%股权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 700 号

 联系电话: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居留权
                       厂长、党委
  盛宝勤       男                       中国     上海          无
                         书记
  翟建平       男      党委副书记       中国     上海          无
  孙雪锦       男       工会主席        中国     上海          无
  陈长明       男        副厂长         中国     上海          无
  鲁永才       男        副厂长         中国     上海          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所持有的耀皮玻璃全部股份(117,997,072 股,占耀皮玻
璃总股本的 16.14%))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建材集团。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耀皮玻璃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计划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持有的耀皮玻璃股份。




                                  4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耀华厂将持有的耀 皮玻璃
117,997,072 股股份(占耀皮玻璃总股本的 16.14%)无偿划转至上海建材集团。
本次划转前,上海建材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74,508,72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0.19%,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耀华厂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7,997,072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14%。

    本次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海建材集团将
持有上市公司 26.3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 年 9 月 20 日,上海建材集团与耀华厂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划出方:上海耀华玻璃厂

    划入方: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二)股份划转的标的

    目标公司: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17,997,072 股国有法人股,
占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6.14%。

    (三)划转基准日:2010 年 6 月 30 日

    (四)股份划转方式

    本次股份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17,997,072 股国有法人股,
占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16.14%。本次划转完成后,划出方不再持有目
标公司股份。划入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26.33%的股份,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

                                    5
    本次股份划转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
方支付对价。

    (五) 过渡期双方权益处理

    划转过渡期内,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依法将要分配给股东的收益,归划入方所
有;发生配股或送股的,配股或送股归划入方所有。

    (六)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的分流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与耀华厂建立劳动关系
的员工在目标股份划转之后与耀华厂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七)债务债权处理

    在本次划转完成后,划入方就划出方的所有对外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所负有的义务或所作出的
陈述、保证和承诺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自对
方向其发出违约通知后的三十(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在该三十日(30)内未被违约方所纠正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
付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同时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若任何一方在本次划转过程中因自身的重大过失、直接或间接故意,使他方
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则该一方应向受损方进行合理及全面的赔偿。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转让或者转移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项
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本次划转的实施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全部满足:

    1、划转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署及加盖公章;

    2、本次无偿划转目标股份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批准;

    3、本次无偿划转目标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审批批准。

                                  6
       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0 年 7 月 31 日,耀华厂召开厂办公会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耀皮玻
璃 117,997,072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建材集团;

       (二)2010 年 9 月 14 日,上海建材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将
耀华厂持有的耀皮玻璃 117,997,072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建材集团的决议;

       (三)2010 年 9 月 20 日,上海建材集团与耀华厂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

       (四)2010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划转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批
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耀华厂持有的耀皮玻璃股份 117,997,072 股流通股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权属上的法律障
碍。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耀皮玻璃上市交
易股份的行为。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耀华玻璃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上海耀华玻璃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海耀华玻璃厂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建材集团与上海耀华玻璃厂签署的《股份划转协议》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以备查阅。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有限公司
                     耀皮玻璃(A 股)、耀皮 B                        600819(A 股)、900918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B 股)                                      (B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耀 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耀华玻璃厂
                                                 册地             路 700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无 √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17,997,072 股             持股比例: 16.1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117,997,072 股             变动比例: 16.14%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12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1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上海耀华玻璃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