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4-25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1-09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财务报告(2010 年 1 月~3 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原则同意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11 年公司与
股东方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与北
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与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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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以上合计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
表决结果:6 票通过,0 票反对,3 票回避表决(林益彬先生 、
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 、李亮佐先生)。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 《关于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原则同意子公司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继续为江门
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担保,金额为 23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第 3、4、5、6 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30;
3、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 1210 号 1 号楼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期限:半天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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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公司《关于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11 审议公司《关于组建耀皮玻璃集团的议案》;
12 审议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以上 1、3、4、5、8、12 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详情见 2011 年 3 月 18 日上海证券报);11 项议案已经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详情见 2010 年 9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2 项
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详情见 2011 年 3 月 18 日
上海证券报)。
(三) 会议参加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1 年 5 月 16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和 2011 年 5 月 19 日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 B 股股东(B 股最后交易日为 2011 年 5 月 16 日);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异地或境外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并写清联系电话。
(四) 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有股东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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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 9:00-16:00
4、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莲溪路 1210 号 1 号楼
(五)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33599 传真:021-58801554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莲溪路 1210 号 1 号楼(绿科路口)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人: 金闽丽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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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耀
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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