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7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3-0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胡立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第一,公司 2012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公司 2012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2 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第三,公司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正
常运行;第四,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2 年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正常,关联交易
和对外担保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12 年度利润
1
分配预案》、《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
信义务,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