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5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3-04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益
彬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13 年公司与股东方
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9,800 万元;与北京泛华玻璃
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为人民币 1,700 万元;与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以上合计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3 票回避表决(林益彬先生 、保罗拉
芬斯克罗夫特先生 、柴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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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3 年度的报
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师,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28 万元,其中母
公司的两项审计费用不超过 40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 2、3、4 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通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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