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6-13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3-18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天津合资企业项目及注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照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天津合资企业项目符合公司利益,并且下属子公
司应完成对合资企业的注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股东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BV 的关联企业与公司子公司
合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由
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作为股东方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提交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需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董事会制订《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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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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