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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14-01-10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 临 2014-002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203,665,987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4.91元/股
            发行对象、配售数量
                                                      获配股数           配售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74,943,438       367,972,280.58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916,496       249,999,995.36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13,238       139,999,998.58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                                                   20,366,598       99,999,996.18
           限合伙)
  5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4,669,598       72,027,726.18
  6        龚磊                                       14,256,619       69,999,999.29

            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具体配售对象为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和受托管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产品,对应的配售数量分别为40,733,198股和10,183,298股。


            限售期: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持有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根据前述限售期及承诺,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
            司持有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于2017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其他发行对象持
            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于201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
         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3,665,987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3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3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接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
[2013]147 号),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3、2013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受理,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5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3,665,987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2、股票的类型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03,665,987 股。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4.91 元/股,为发行底价的 100%和发行
日(2013 年 12 月 25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77.94%。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6.17 元。

                                      2
       6、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03,889.55 元(含承销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
股份登记费等)。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8,596,106.62 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13 年 12 月 29 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13)第 256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 2013 年 12 月 27 日,海通
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
资者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 999,999,996.17 元。

       2013 年 12 月 30 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9,000,000 元后的资金 980,999,996.17 元划转至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周家渡支行
开立的 450759215096 账户内。2013 年 12 月 30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3]第 5736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6.17 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
币 21,403,889.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8,596,106.62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203,665,987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774,930,119.62 元。

       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
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下称《承销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

                                        3
     程序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本次发行
     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上述会议的规定;本
     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
     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
     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和承销商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认购合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03,665,987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203,665,987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6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认发
     行对象及其股份分配数量,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                                 获配股数       配售金额
             发行对象                                           限售期     预计上市时间
号                                 (股)           (元)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74,943,438 367,972,280.58 36 个月 2017 年 1 月 10 日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916,496 249,999,995.36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10 日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13,238 139,999,998.58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10 日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4                                     20,366,598  99,999,996.18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10 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4,669,598  72,027,726.18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10 日
6 龚磊                                14,256,619  69,999,999.29 12 个月 2015 年 1 月 10 日
              合计                  203,665,987  999,999,996.17    -            -
      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具体配售对象为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和受托管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对应的配售数量分
  别为 40,733,198 股和 10,183,298 股。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4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240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邱平
    经营范围:投资入股控股,兴办经济实体,建筑材料、建材设备及相关产品
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技术开发转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总承
包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件经营】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
司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在最近一年所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决策和披
露程序,交易详情已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对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及其
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3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3 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
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
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3、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18 号 5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智海)
                                      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和发行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
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1,690.84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
省、江西省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
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5、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打浦路 68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
经纪业务),建筑施工(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
建筑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木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
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
除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
大交易,也无重大未来交易的安排。
     6、龚磊
     自然人姓名:龚磊
     自然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
     身份证号码:31010119640331****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龚磊和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股票发行认
购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重大
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28.43%,通过全资子公司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0.3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变
为 30.50%,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一)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持股总数     持股                   股份限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比例                   售情况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207,918,282      28.43%    流通 A 股      -
                                                                                 -
                                                                 流通 A 股、     -
 2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BV          141,958,984      19.41%                   -
                                                                   流通 B 股

 3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18,934,596      16.26%    流通 A 股      -
 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7,310,055   1.00%     流通 A 股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5                                          4,380,048   0.60%     流通 B 股      -
      CLIENT
 6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2,974,401   0.41%     流通 B 股      -
 7    李丽蓁                                2,955,437   0.40%     流通 B 股      -

                                       7
 8    孙文雄                                    2,777,794     0.38%     流通 B 股          -
 9    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2,287,681     0.31%     流通 B 股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10                                              2,121,320     0.29%     流通 B 股          -
      WAN LAN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后,截至 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总数          持股                            股份限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比例                            售情况
                                     207,918,282       22.24%          流通 A 股            -
1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
                                      74,943,438        8.02%          流通 A 股          限售
                                                                                            -
                                                                      流通 A 股、
2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BV         141,958,984       15.18%                              -
                                                                        流通 B 股
3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18,934,596       12.72%          流通 A 股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40,733,198        4.36%          流通 A 股         限售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13,238        3.05%          流通 A 股         限售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6                                     20,366,598        2.18%          流通 A 股         限售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4,669,598        1.57%          流通 A 股         限售
8    龚磊                             14,256,619        1.52%          流通 A 股         限售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10,183,298        1.09%          流通 A 股         限售
     传统保险产品
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7,310,055     0.78%          流通 A 股           -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8,126,274         118,126,274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1,283,094          71,283,094
的流通股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4,256,619          14,256,61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3,665,987         203,665,987
               A股                              543,750,080                          543,750,080
无限售条件
               B股                              187,500,002                          187,500,002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31,250,082                          731,250,082
股份总额                                        731,250,082      203,665,987         934,916,069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发行人将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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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发行人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会扩大,资产负债率
进一步下降,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防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发行人的长期持续发
展。

(二)本次发行对发行人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资本实力的提升,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将得到进
一步巩固和加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明显改善。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
对发行人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
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发行人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发行人
的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发行人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
性将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关系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带来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后续经营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整体竞争能力,显
著改善发行人产品结构,有助于发行人实现产品高端化,提升发行人产品的盈利
能力,提高发行人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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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01 室

    保荐代表人:杨唤、范长平

    项目协办人:何科嘉

    项目联系人:苏海燕、刘超、黄腾飞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6 楼

    负责人:毛柏根

    签字律师:孙志祥、费宏博、卞栋梁

    联系电话:021-58307376

    联系传真:021-58203032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办公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550 号海洋大厦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勇

    签字会计师: 戎凯宇、 林德伟、熊洋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联系传真:021-63525566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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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
况的书面证明;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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