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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关于受托管理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1-25  

						 证 券 代 码 : 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 号 : 临 2014-012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托
管理持股 30.81%的参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玻
公司”)
        本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没有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
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和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建”)
进行过同类的交易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汽玻公司的三方股东建
材集团、本公司、香港海建经协商一致,决定委托本公司管理汽玻公司,本公司
派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汽玻公司支付由相关人员的工资等管理费用。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建材集团持有汽玻公司 59.32%股权,香港海建持有汽玻公
司 9.87%,香港海建系建材集团全资子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受托管理汽玻公司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没有与建材集团和香港海建进
行过同类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建材集团

   建材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 282,861,720 股股份,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香港海建间接持有公司 2,287,681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85,149,401 股

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30.50%。

   企业名称: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240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邱平

   经营范围:投资入股控股,兴办经济实体,建筑材料、建材设备及相关产品

   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技术开发转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

   总承包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

   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香港海建

    公司名称: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告士打道 200 号新银集团中心 1003 室

    法定代表人:徐尧湘

    注册资本:257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高档汽车玻璃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前、售后服

   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玻公司是由建材集团、本公司和香港海建合资经营的企业,持股比例分

别为建材集团占 59.32%,耀皮集团占 30.81%,香港海建占 9.87%;该公司主要从

事汽车玻璃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在上海康桥和江苏仪征分别有两个生产基地,预

计年产 180 万套汽车玻璃。2013 年 1-12 月的销售额为 4 亿元,利润总额为-1245

万元(未经审计)。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受托管理汽玻公司,

将以坚持玻璃和玻璃深加工为主业,下游拉动上游,上下游协同共赢为目标规划

汽玻公司的发展。通过公司业务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发展,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玻璃

原片优势进一步扩大玻璃加工产品在质量、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公司的

“差异化”和“一体化”发展战略。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4 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已收到与该交易有关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询问,认为该事项可行,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也回
避了表决,该项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三)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受托管理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有

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本次受托管理属于关联交易

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