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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4-04-18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4-023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
   车玻璃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向第二大股东股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
   联方支付技术服务费、采购设备、资金借款利息;向联营公司滦县小川玻璃
   硅砂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公司与所有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
   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与关联方形成的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林益

彬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柴楠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

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

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

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业务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

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

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关联交

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    2013年预   2013年实际
                                      容        计         发生金额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   销售商品   产成品      4,500.00     4758.50
公司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   采购材料   材料           0.00        53.82
公司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   采购劳务   技术服     4,700.00      2688.98
其关联方                              务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   采购商品   设备       1,500.00       815.28
其关联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      销售商品   产成品      3,600.00            0
       其关联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      借款       利息                0      227.99
       其关联方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原材料      1,000.00       892.65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产成品        700.00       11.95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原材料              0      170.89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产成品              0      108.56
                 合计                                      16,000.00      9728.63
           (三)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14年
                                                         方式及决策程      预计
                                                         序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    销售商品          产成品   市场价              5646
司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    外派管理人员      劳务费     市场价             500
司                            的管理服务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    采购劳务          技术服务   按TAA协议价       1419
关联方                                          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    采购商品          设备       市场价             200
关联方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    借款              利息       市场价             231
关联方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原材料     市场价             599
合计                                                                         85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遇海,注册地址:上

       海市浦东康桥工业区康桥路611号第3幢西侧,注册资本:8308万美元,成立日

       期:2002年8月20日,主营业务:平板玻璃加工,特种玻璃生产,提供产品的售
后服务,销售公司自有产品。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材(集团)总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方。

     2、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伊恩.洛克,注册资

本:18815万欧元,成立日期:1981年1月20日,主营业务:参股、筹资并管理其

他公司、集团和企业,参与金融交易、收购、控制、处置动产及不动产等;系英

国皮尔金顿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持有本公司股票141,958,984股(含A、B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5.1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本公司形成关联方。

     3、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太军,注册地址:滦县雷

庄镇黄庄村,注册资本:234.5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6年8月27日,主营

业务:加工精制硅砂粉。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与本公司形成关联方。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持续性关联关系,

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四、定价政策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

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

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

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

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

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函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