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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8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4-020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并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

实到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3、    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合并报表实现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19,142,541.45 元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5,598,634.51 元,减去分配股东 2012 年度现金红利 18,281,252.05 元,加上上

年 结 转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579,204,631.48 元 , 2013 年 度 实 际 可 分 配 利 润

674,467,286.37 元。根据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面临的实际资金状况,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3,665,987 股,并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的股权登记,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以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934,916,0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0 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总计 37,396,642.7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入下一年度。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5、    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4 年度的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

机构,两项审计费用合计为 140 万元(含税)。

      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公司“临 2014-022 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10、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公司“临 2014-023 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益彬先生、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柴

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公司“临 2014-024 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公司“临 2014-025 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4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长林益彬先生因已担任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根据相关的规定

及其本人已提交的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其在

担任董事长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转型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董事会对其任

职期间所付出的辛劳及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股东单位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赵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的公司“临 2014-026 号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关于出售公司自管房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8 日

附:赵健同志简历

       赵健,男,1971 年 11 月生,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2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赵健同志 1997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在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

工作(其中: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投资发展部主任)。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裁、党委委员、

党委副书记、总裁(其间: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兼任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0 月起任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裁。

       赵健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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