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耀皮玻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15-04-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耀皮”)
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和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
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为武汉耀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提供担保,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3%。公司为武汉汽玻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期限为银行借款期限,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
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武汉耀皮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2 亿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
江夏区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 18 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玻璃制造、销售即售
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耀皮 100%的股份。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武汉耀皮的总资产 12,194.58 万元、净资产 11,866.76 万元,
截止公告日,武汉耀皮尚处于建设中。

    三、对外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1
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对外担保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耀皮玻璃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对外担保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唤               范长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