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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79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洪利

    4.公司电话:  (0451)4624142;
        传真号:  (0451)4624142;
        邮  编:  150076。

    5.公司为股东提供咨询服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79号601室。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金来源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本年净利润            31,254  31,254 货币资金              1,325    821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15,696   15,711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34,300  34,300
其他来源小计        130,927  128,902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16,941 -37,316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77,877  175,867 存货净额              -6,668  -7,211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4,688    4,688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56,261  39,541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其他运用小计         94,416   97,896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100     100
流动资产运用合计     99,104  102,584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22,512  -33,742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78,773   73,283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78,773  73,283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上述简化的财务报表的相关数字取自经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李兴福、李岩青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哈会师[1995]B0049号。
    (2)主要会计政策
    会计制度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投资超过50%的按权益法进行报表合并。
    A  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会计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B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C  记帐方法:
    实行借贷记帐法。
    D  记帐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E  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余额5‰计提。
    F  税项:
    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哈政文[1993]11号文件按15%计缴;
    增值税率为17%;
    营业税率为5%。
    G  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5%公益金。
    H  在建工程按实际列支,包括在建工程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I  递延资产按受益期分摊。
    J  存货核算方法:原燃材料、产成品采用实际加权平均法;辅助材料、低值易品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按月调整成本差异。
    K  固定资产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法。
    (4)报表数据变动情况分析
    A  短期投资增加3,430万元,主要是一年期债券和信托存款增加。
    B  应收帐款减少3,139万元,主要是收回水泥欠款。
    C  预付货款减少590万元,主要是水泥厂验收在途材料。
    D  其他应收款增加4,065万元,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付给施工单位尚未结算工程款及水泥厂往来款项增加。
    E  待摊费增加829万元,主要是征地费和水泥厂检修更换耐火材料应在以后受益期摊销。
    F  长期投资增加1,361万元,主要是投资劈离砖生产线515万元,投资出租汽车360万元,投资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350万元,购入国库券136万元。
    G  递延资产增加391万元,系将实行增值税前库存进项税留以后年度抵扣,调入本科目。
    H  预收货款减少4,150万元,系原预售商品房和水泥货款结转销售。
    I  未缴税金增加567万,是所得税和增值税欠缴增加。
    J  预提费用增加128万,系竣工商品房欠缴的配套费。
    K  其它应付款增加1,060万元,系欠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利税统算退税款、省市散装办散装水泥解包费分成款。
    L  少数股权减少245万元,系终止延边兴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同时增加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后其差额降低。
    M  股本增加2,500万元,系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增加。
    N  资本公积增加10,180万元,系溢价发行股票增加。
    O  盈余公积金增加434万元,系当年从利润中提取数使其增加。
    P  股东权益增加15,770万元,系溢价发行股票以及未分配当年利润增加。
三、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项目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275,919,098.27
 净利润              31,254,030.32
 资产总计           607,133,300.81
 股东权益           404,867,528.92
 股本收益率                       
 (摊薄)                     31.47%
 (加权)                     32.15%
 每股净资产(元)               4.08
 股东权益比率               66.69%
 净资产收益率                9.59%
注:公司于1993年底,开始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并于1994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获准上市,1994年财务指标与上年无可比性,故不进行对比分析。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末持股数      变化原因
    丁洪利       董事长、总经理     1,200           无
    孙树林       董事、副经理       1,000           ″
    孙梦先       董事、副经理       1,000           ″
    徐永茂       董事、副经理       1,000           ″
    王长元       董      事         1,000           ″
    毕  凯       董事、副经理       1,000           ″
    程绍国       董      事           900           ″
    贾成德       监事会主席         1,000           ″
    吴庆贺       监      事           900           ″
    乔克荣       监      事           700           ″
    付永学       监      事           600           ″
    王春雨       监      事           600           ″

五、股东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证监发审字[1993] 106号文件,在1994年1月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500万股,在1月31日资金全部到位,使股本增加2,500万股。
    备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本公司职工股250万股已于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市流通。
2.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股权类别    94年末  占总股本%  93年末 占总股本% 上市时  占总股股本%
国家持股   74,300,000  74.82%  74,300.000 100%    74,300.000   74.82%
法人持股                            
社会公众股25,000,000   5.18%                     25,000,000   25.18%
外资股                               
股本合计   99,300,000  100%   74,300.00 100%      99,300.000    100%

    注:截止1994年末公司尚未流通股份为7430万股。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    称           年末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 7,430            74.82%   
其余九名股东均是个人持股,其持股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申报限额。
4.年末股东户数: 18,277户
六、子公司与关连企业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所有权益
 哈尔滨水泥厂                               太平区水泥路54号    水泥生产销售           100%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道里区中医街123号   房地产开发             100%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材经贸分公司   道里区建国街79号    国内外贸易             100%
 哈尔滨宏大房地产开发公司                   道里区经纬六道街1号 房地产开发              70%
七、重要事项揭示
1.根据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投资劈离砖生产线515万元,94年下半年已开始开车调试。
2.根据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94年归还哈尔滨水泥厂到期技改贷款1,460万元,投入4号水泥窑改造2,880万元。
3.1994年6月公司向三环出租小汽车公司投资360万元。由于原小汽车公司主体哈尔滨三环实业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我公司取消原控股计划,改为三年半收回投资并按每年占用投资额的20%收取股利,不再承担经营风险。
4.1994年7月14日,由于哈市连降大雨,致使通往水泥厂的铁路桥、公路桥以及自备矿山近一公里长的铁路专用线被冲毁,给水泥厂造成直接损失817万,间接损失524万。
5.1994年下半年,公司与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哈尔滨市轻板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劳动服务公司合资经营哈尔滨市宏大房屋开发公司,投资由250万元增加到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6.本公司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九四年二月五日召开,除此之外,九四年内未召开股东大会。
7.九四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8.投资延边兴华房地产开发已终止合作,双方已进行了财产清算。
9.九四年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10.公司1994年主营业务收入27591.9万元,完成预测110.09%,净利润3125.4万元,完成预测75.84%。
11.公司“易货贸易结算”科目中的记帐的55.89万元有可能发生坏帐损失,公司正在积极清理催款,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12.公司计划于1995年5月18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