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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同泰: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20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5,745,351.96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574,535.20元,当年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7,170,816.76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99,656,106.5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066,826,923.33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回报股东需要,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
579,888,59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本次现金红利分配
共计69,586,631.64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同泰       600829            三精制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轶颖                        王磊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电话             0451-84600888                 0451-84600888
        电子信箱          chengyy@hyrmtt.com.cn         wangl@hyrmtt.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
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
细药材等中西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医药公司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通过与上游供应
商签订合作协议采购货物,由自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下游医疗机构、医
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
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
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
      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人民同泰 APP 等电子商务平台,依托
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主要经营品种包括药品、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
品等。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第三
终端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需求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
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
利润最大化。
      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
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
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医疗客户,主要包括三甲级、
二甲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二是商业客户,主要是药品批发企业、大中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三是
第三终端客户,第三终端客户又细分为医疗客户和商业客户,第三终端医疗客户是指政府开办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终端商业客户是指单体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
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
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
利用药企资源、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
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
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进销差价。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
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
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
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
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 354
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 250 家,市外门店 104 家,新增门店 45 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
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 250 余万人,会员销售占比 61%。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医药流通业务。医药流通行业发展受宏观经济、居民可支配
收入、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综合影响,近年来中国药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在国民经济占比稳定。
我国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为健康医疗支出提供支撑;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慢性病患病人群比例增加,带动药品需求上升;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常态化、跨省异地就医政
策逐步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范围的扩大等,提升居民药品消费需求,中国医药流
通行业整体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
    2020 年黑龙江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2020 年上半年省内部分医疗机构停诊、限诊、控制住院
人数,药品销售终端需求受到影响,物流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管控,同时,随着国谈、零加成、带
量采购等国家政策的实施,医药流通企业的行业结构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压力加大,销售终端售
价下滑,医药流通企业利润空间压缩,跨区域企业在黑龙江省网络搭建不断完善,配送能力不断
加强,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医改不断深入,推动药品流通企业改革,现代药品
流通方式持续发展,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头部企业销售增速提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在复
杂多变的环境中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行业规模保持持续增长趋势,但从增长率发
展趋势来看,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总体运行呈现趋缓的态势。纯销占比持续提升,行业集
中度进一步提高,医药电商等新模式发展迅速,“互联网+”催生线上线下场景加速融合,消费新
模式不断涌现。医疗器械流通市场,产品种类增多,流通渠道集中度低,毛利率相对较高,已成
为医药流通企业盈利新增长点。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需求变化较小,仅部分药
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
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或季节性。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
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
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部,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高发。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
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
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
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零售业务主要通过连锁店完成,报告期末,直营门店数
量为 354 家,并已在省内市、县等多地区开办旗舰店。
    根据“商务部医药流通管理系统”,2019 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医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
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 23 位;公司旗下医药连锁店“人民同泰”的销售总额在全国药品零售企
业中排名第 25 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5,995,184,514.45     5,547,323,913.70                      8.07        4,412,353,888.12

营业收入        8,005,259,688.70     8,353,884,452.41                     -4.17        7,055,220,884.5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45,263,629.25           267,334,545.07                 -45.66         257,859,436.3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39,599,878.47           263,889,682.03                 -47.10         256,315,877.38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992,541,549.18     1,847,277,919.93                      7.86        1,579,943,374.86
产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9,221,872.20       -411,603,708.42                                   366,451,822.35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500                   0.4610                 -45.77                   0.444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500                   0.4610                 -45.77                   0.444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8.03个百分
                              7.57                 15.60                                            16.93
产收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874,478,945.12      1,628,196,626.13       2,198,074,273.85       2,304,509,84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8,296,203.55          32,359,030.19         60,080,245.60            4,528,149.9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138,896.83          30,960,390.78         58,977,233.22            2,523,357.6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8,143,740.58         18,786,602.13         17,139,848.83          22,995,417.42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72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1,63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或冻
                                                           有限     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   股份   数      性质
                                                           股份   状态   量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433,894,354    74.82      0    无    0
                                                                                        人

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0             25,428,345     4.39      0    无    0              其他
                       2,500,90
刘亮亮                                3,530,900     0.6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0
北京磐恒投资管理有限   1,584,80                                               境内非国有法
                                      2,164,800     0.37      0    无    0
公司                   0                                                                人
                       1,837,00
付佳威                                1,837,000     0.32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0
黄菊霞                 258,100        1,381,650     0.2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雷立军                 -684,700         996,444     0.17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冯美娟                 859,476          859,476     0.1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晨                   610,000          610,000     0.1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刘大健                 587,815          587,815     0.1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系,也未知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明
                                   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医药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61,104.21 万元,同比降低 6.74%。公司根据疫情及
市场政策变化,在疫情期间及时调整和推进客户服务方案,增加抗疫药品储备及供给,深入挖掘
上游品种资源,销售团队聚焦三大终端市场,深入推进与下游客户的粘性合作,尽力弥补疫情对
公司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中:医疗分销营业收入为 498,444.54 万元,同比降低 14.35%。报告期内医疗分销营业收入
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医院出现停诊、限诊,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患者
住院率始终较低,对医疗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受到带量采购、零加成、国谈品种等医改政策影响,
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医疗批发业务毛利率面临下降压力,行业竞争加剧。
    商业调拨营业收入为 162,659.67 万元,同比增长 28.14%。报告期内商业调拨营业收入同比增
长主要是公司积极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拓展商业市场,持续增加商业份额,致使商业调拨收入
同比增加。
    公司具体采取的措施为:
    一是丰富上游品种资源,推进战略布局,加快项目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与供应商合作,
增强带量采购品种覆盖力度的同时加强重磅新品的引进,持续扩大公司品种优势,跟踪国内新品
上市动态,布局开展医疗器械业务,扩大经营范围,报告期内共引进新品 1513 个,重磅品种 50
个;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大力引进并推广优质项目,深度挖掘市场,报告期内共引进 30 个项
目,其中进院 54 个品种、广阔市场项目 7 个;重点跟踪带量采购品种及新版医保目录调整,第三
批集采品种公司取得 94 个配送权,其中 6 个品种获得全省独家授权,并建立和完善罕见病药品采
购和销售体系。
    二是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推进营销网络下沉。
    (1)持续下沉网络布局、开展供应链增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拓展三大终端市场,强
化国家政策性产品基础性培育,国谈产品客户增加到 2800 余个,增长 50%,深入推进与下游客户
的粘性合作,稳固核心市场,公司与区域内 10 余家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开展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优化业务布局,重点推进终端市场覆盖率,加快核心城市的布局,设立哈药集团佳木斯医药有限
公司,实现公司属地化管理和配送。
    (2)发挥地方龙头企业作用,提供疫情保障物资。报告期内,公司成为“2020 年中央支持应
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储备企业”, 公司发挥作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药品
储备企业带头作用,保障防疫药品、疫情防护用品、疫情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为百姓
健康事业保驾护航。
    (3)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加速资金回笼与现金流的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做好资金筹划,制定降本增效方案,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健运作;加强对库存商品管控,优化客户
资源,增加信用考核,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改善现金流。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和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开展。报告期末,公司旗下
直营门店数量 354 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 250 家,市外门店 104 家,新增门店 45 家。报告期
内,公司加大门店拓展力度,提升零售会员占比,推进数字化项目,完成 ERP 程序的升级及互联
网医院处方平台上线工作。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28,143.42 万元,同比增长
11.86%。
    一是通过丰富促销手段,提升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开展与上游厂商战略合作、实行核心商
品、品牌商品疗程用药等措施,打造有竞争优势的商品体系;此外,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疫情涉
及的重点品种的采购供应;报告期内,共完成大型活动 3 场、单店促销活动 104 场、社群活动 5
场、直播活动 7 场,有效带动销售提升。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赋能新零售。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信息一体化打通和数据实时连通,
完成网络系统改造,搭建统一管理网络模式,赋能新零售,上线 CRM 会员系统、微商城小程序、
OMS 系统、互联网医院处方平台等,会员深度服务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是承接处方外流,加强慢病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深入研究国家医改政策导向,积极承接
处方外流、加强慢病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成立 DTP 专业药房 6 家,通过会员管理系统和大数据
分析研究,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用药指导和用药提醒,追踪用药进展提供专业的药事服务;加大
慢病管理服务,对慢病及处方药进行专业化管理,开辟慢病专柜、专区,配备专业人员,为患者
提供指导、售后服务等,增强客户粘性,提高竞争优势。
    3、物流配送业务
    公司拥有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药品物流配送中心。报告期内,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共计
实现吞吐 435.7 万件,完成订单 415.8 万行,日均配送客户 853 家,现有库存商品 37.4 万件。报
告期内,企业精细化管理升级,上线运输管理系统(TMS),完善配送服务跟踪及追溯,优化成本
管控,提升客户体验;更换并升级仓库温湿度监控系统,提升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仓库改
扩建项目,完善储区规划及资源配置,扩建低温库 440 ㎡,完善特殊仓储温区配置,更好地满足
质量要求及客户需求;建设中药饮片库 830 ㎡,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其进行现代物流运作管理。
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评定,物流中心医药物流规模硬件能力 4 星级,医药物流服务综合能力 5 星
级,标志着物流中心的综合能力处于较为领先的水平。
    4、专业医疗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夯实内生动力,丰富医疗服务项目。“世一堂中
医馆”全力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研发销售抗疫产品,推出抗病毒提高免疫力汤剂、抗
疫代茶饮、抗疫香囊等产品,共同抗击疫情;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培育优质医疗队伍,聘请
省内外专家出诊,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及知名度;新开发 10 余项理疗项目,开展温通刮痧、
冬季补肾温阳灸、膏方等项目;“三精肾病医院” 是以治疗肾脏疾病为主的,集医疗、科研、预防、
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公司持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医疗安
全;血液透析中心大力推广“干粉原液超纯透析”技术,增加了 CRRT 和血滤频次,提高患者透
析质量;与优质体检中心建立合作,补充体检项目短板,提高整体体检能力和水平。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按准则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
本、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执行新收入准
则对本公司留存收益未产生影响。本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其他流动资产           21,134,952.81

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合同负债               13,966,978.20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药品的销售,本公司将原按       其他流动负债           24,676,877.62
净额计入预计负债(列报在其他应付款)的预计退货       预收款项               -15,782,133.22
金额,按照预期退还金额计入预计负债(列报在其他       其他应付款             -1,726,769.79
流动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
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
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计入应收退货成本(列报在其
他流动资产)。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21,134,952.81

    合同负债                                                              13,966,978.20

    其他流动负债                                                          24,676,877.62

    预收款项                                                             -15,782,133.22

    其他应付款                                                            -1,726,769.79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等。

      解释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

处理。

      采用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③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0]10 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未选择采用该规定的简化方法,因此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20 年度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 4 家子公司,与 2019 年度相比无变化。详见附注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董事长:刘波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