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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同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1-10-2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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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1年11月3日 下午14:00

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刘波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议程及须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或询问;(若有)

    四、对有关询问进行回答;(若有)

    五、填写选票、投票表决并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读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名;

    十、会议闭幕。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 会 秘 书 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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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
大会的程序安排和相关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不相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
或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21年11月1
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
    四、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与会人员应
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大会召开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
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大会将安排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自由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
应在11月2日14:00以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说明发言内容。由大会秘
书处集中交大会主席团安排发言。每位代表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发
言总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的股
东,不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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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大 会 秘 书 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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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切实保护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进一
步完善公司章程原有条款表述、配套最新现行规则指引,现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内容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1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起诉讼。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法院提起诉讼。
       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2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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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权的股份总数。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表决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股东权利。
       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
                                         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
 3     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已
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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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

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制度第 6 章节“募集资金

的责任追究”,新增内容如下:

    6.1 公司董事会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监事

会应责令予以改正;因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

关责任董事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监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罢

免相关责任董事的职务,公司视情况追究相应董事的法律责任。

    6.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的,董事、监事会应责令予以改正;因上述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行

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董事会应当罢免其职务,公司视情况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

    6.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弄虚

作假、营私舞弊,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应当罢免其职务;造成公司

损失的,公司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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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于其违反本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增内容,原第 6 章节“附则”顺

延至第 7 章节,其余章节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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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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