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1-04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4,537,8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93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
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34,515,088 99.9947 22,800 0.0053 0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以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雷、苑敬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