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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3-2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工作,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
事韩东平女士和哈书菊女士、董事长刘波先生,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出席了会议。
    1、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同意以此财
务报表为基础,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同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进场开展年度审计,并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的审阅意见》。
    2、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
同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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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及年审相关材料。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2020 年度年度报
告及摘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4、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1 年第
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性强、专业水准较高,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按计划完
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因此,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
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出
了合理化意见,同时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充分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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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公司的 2020 年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未发现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逐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

司质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部开
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同时负责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
为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年审
和内控的相关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保证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工作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出席公司在 2021 年度内召开
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客
观的意见,恪尽职守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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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估

情况的汇报,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积极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重视上市公司质量。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韩东平、哈书菊、刘 波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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