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并参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武滨先生、韩东平女士、哈书菊
女士。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武滨:1960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曾经历
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
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
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
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
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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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平: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哈尔滨
工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划处副总经济师;现任哈
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哈书菊:1971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学
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武滨 9 9 0 0 否 5
韩东平 9 9 0 0 否 5
哈书菊 9 9 0 0 否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结合自身专长和履职经验,对审议的相关
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客观的发表意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
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
控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
利。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
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前,公司将会议材料及时准确的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我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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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
了事前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坚持积
极回报股东,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
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公
司对股东的回报,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审议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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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层的履
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经营层尽职的地执
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
2021 年,我们对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
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披露了40份临
时公告及4份定期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并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公司合规运作。我们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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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体系的完善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和重大
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
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
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
险,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公司高
管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审阅了公司的4次定期财务报告、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聘请审
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监督,
并出具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
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就公司对高管的薪
酬及考核情况认真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
责,推进相关工作稳妥开展。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候选高管的教育背景、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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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和专业素养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委员会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诚信
的原则和负责的态度,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议均事先认真审核,
并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献力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们 2021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
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武滨、韩东平、哈书菊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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