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的表决进行了回避。会议以 5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 并获得认可。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对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公 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范围,属正当商业行为并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遵循“公 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该议案所述事项为公司日 常经营正常交易,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预 2022 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原因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5,267.14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减少所致 向关联人购买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20,000.00 17,699.02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减少所致 商品 小计 42,000.00 22,966.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 本期未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所致 接受关联人提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200.00 - 本期未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所致 供劳务 小计 300.00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78.13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减少所致 向关联人销售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100.00 70.89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减少所致 产品 小计 600.00 249.02 向关联人提供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1,229.79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增加所致 劳务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150.00 131.47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减少所致 2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50.00 39.64 本期实际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减少所致 小计 650.00 1,400.90 合计 43,550.00 24,616.08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占同 至披露日 2022 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 2023 年预 类业 与关联人 关联人 际发生金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计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 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例(%) 生的交易 金额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0.94 1,718.05 5,267.14 0.55 向关联 购买商品增加所致 人购买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24,000.00 2.25 5,831.83 17,699.02 1.84 商品 购买商品增加所致 小计 34,000.00 3.19 7,549.88 22,966.16 2.39 接受关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0.01 0.00 -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联人提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200 0.02 0.00 - 提供劳务所致 供劳务 小计 300 0.03 0.00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0.14 54.61 178.13 0.02 向关联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人销售 200 0.02 36.29 70.89 0.01 公司 销售商品增加所致 产品 小计 1,700.00 0.16 90.90 249.02 0.03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0.05 - 1,229.79 0.13 提供劳务增加所致 向关联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300 0.03 8.27 131.47 0.01 人提供 提供劳务增加所致 劳务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 本期预计向关联人 100 0.01 - 39.64 - 公司 提供劳务增加所致 小计 900.00 0.09 8.27 1,400.90 0.14 合计 36,900.00 3.47 7,649.05 24,616.08 2.56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国人 注册资本:252,054.11 万元 3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四大街 68 号 主营业务:按直销经营许可证从事直销。购销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含危险品、剧毒品),按外经贸部核准的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以下 仅限分支机构: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医药商业及药品制造、纯净水、饮料、淀粉、饲料添加剂、食品、化 妆品制造、包装、印刷;生产阿维菌素原药;卫生用品(洗液)的生 产、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日用化学品的生产和 销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为 1,302,976.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2,236.76 万元,营业收入为 999,055.7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5,641.52 万元。(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74.82% 的股份。该公司信誉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具备充分的 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很 小。 (二)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国人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7 号 主营业务:药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医疗器械、消 毒产品(不含危险易毒品)、化妆品、日化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 4 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产品);企业营销策划。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财务情况: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 52,268.31 万元,负债 147,041.32 万元,所有者权益-94,773.01 万 元,营业收入 167,903.95 万元,净利润-17,907.85 万元(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哈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99%的股权。 (三)关联方名称: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艳军 注册资本:9,388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77 号 主营业务: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动物诊疗活动;宠物美容;销售液 体石蜡,供热;农、林、牧产品,宠物食品、用品;生物制品技术的研发、 转让、咨询、服务;兽医技术服务;租赁汽车、房屋、场地;家禽养殖;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 115,060.81 万元,负债 61,042.01 万元,所有者权益 54, 018.8 万元,营业收入 19,869.44 万元,净利润 3,000.99 万元(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5 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定价依据: 1、商品采购价格: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 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式和采购定价原则基本是一致的,根据各关 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 2、商品销售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 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结合公 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 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等业务系日常经营所需。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 6 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 体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 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与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