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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关联交易公告2011-11-30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1-01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经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九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
限公司将各自所持有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80%股
权及 20%股权分别转让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
人民币 952.20 万元、238.04 万元。交易各方同意: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购买日”,并对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
料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期间
损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前的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自购买日以后产生的损
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股东享有或承担。同时根据评估基准日
至购买日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即该
股权所对应的期间损益应当相应的调增或者调减股权转让价格。
    ●   资产评估增值风险: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评估,所涉及上海
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1,190.24 万元,
评估增值率为 292.60%。
    ●   关联人回避事宜: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的 4 名本公司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并不参与表决。

                               1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为
进一步整合资源,夯实公司印刷和房地产两大产业,促进公司专业化
发展而进行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
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夯实公司印刷和房地产两大产业,促进公司
专业化发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拟
分别转让各自所持有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80%股
权及 20%股权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952.20 万元、238.04 万元。
    同时各方同意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
司分别向本公司及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付清本次股权转让款
总金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购买日”。并同
意对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产
生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该期间损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前的原股东享有
或承担,自购买日以后产生的损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股东享
有或承担。并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对本次股权
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即该股权所对应的期间损益应当相应的调增
或者调减股权转让价格。
    公司及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共同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合同。
    (二)合同签署日期:2011 年 11 月 29 日
    (三)合同签署地点:上海
    (四)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2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五)交易标的情况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界龙大道 286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经
 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研磨材料。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80
 %股权,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20%股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35 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上海界龙稀土精
 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41.0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
 民币 637.8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03.17 万元。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
 及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10 年12 月31 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
 报表日
 总资产   8,675,964.58       4,558,444.32      5,541,130.66      9,410,293.23
 负 债    6,528,050.59       3,467,009.40      4,241,611.74      6,378,599.95
 净资产   2,147,913.99       1,091,434.92      1,299,518.92      3,031,693.28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
 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639,994.41 3,187,450.70 8,479,088.86 24,323,150.27
营业成本          7,634,006.75 2,537,928.79 6,288,595.66 20,110,199.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850.91     13,292.69   18,398.81      13,242.75
销售费用            630,519.43    393,834.01  625,738.04     971,315.83
管理费用          1,150,918.69 1,051,476.04 1,183,582.01   1,127,162.14
财务费用            235,654.51    247,072.94  154,690.34     146,058.05
资产减值损失                 -             -            -               -
投资收益                     -             -            -               -
营业利润            964,044.12 -1,056,153.77  208,084.00   1,955,172.42

                                       3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10,000.00             -               -                -
利润总额            954,044.12 -1,056,153.77      208,084.00     1,955,172.42
所得税               23,769.13        325.30               -       222,998.06
净利润              930,274.99 -1,056,479.07      208,084.00     1,732,174.36

      上表 2008、2009 年财务数据摘自该公司的会计报表;2010 年及
 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摘自该公司的审计报告,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35 号”。
      根据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评报字(2011)
 第 656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采用
 收益法评估,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情况
 如下:
      净资产账面值                         303.17 万元
      评估值                              1,190.24 万元
      评估增值                             887.07 万元
      评估增值率                                  292.60%
      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                      802.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8.21
 其中:建 筑 物
       设     备               138.2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4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开发支出
商誉
无形资产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总计            941.03
流动负债                    637.86
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总计            637.86
        净 资 产            303.17      1,190.24       887.07    292.60%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原因分析: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账面值 303.17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391.17 万
元;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为 1,190.24 万元,两者差异较大。由于近年来
我国稀土消费量增长迅速,新材料应用是稀土最大的也是增长最快的
消费领域,稀土抛光粉就包含在稀土材料领域中。被评估企业为稀土
抛光粉生产企业,预期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所以收益法的结果能够更
为准确的反映被评估企业实际价值,故采用收益法得出的最后评估结
论。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前股权结构:
       股东:                                      股权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20%
       合   计                                                100%
       (2)、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5
    股东:                                 股权比例(%)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将不
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提供担
保、委托理财,以及该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26.21%股权;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行为构成了公司的关
联交易。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1、《关于公司将所持有的下属控股子公
司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予上海界龙集
团有限公司的议案》,2、《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
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
转让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的 4 名
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回避并不参与本次交易
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82,184,987 股,占
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26.21%。
    该公司前身为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于 1994 年 3 月成立。2001

                              6
年更名为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2008 年更名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费钧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5.03 万元,其中:
上海界龙投资管理中心出资 242.40 万元,占股份总额的 7.02%;费钧
德等 36 个自然人出资 3212.63 万元,占股份总额的 92.98%。该公司
主要从事照相制版,纸箱,纸盒及纸制品,包装用品,资产管理,国
内贸易等业务。
    经审计,该公司 2010 年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0,604.78 万元,
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85,390.74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93.69 万元。
    公司及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
本次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或占公司净资产
5%以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签署方: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日期:2011 年 11 月 29 日
    (三)定价政策: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主要以评估报告为参
考依据,以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应权益
评估值 1,190.24 万元为基准,确定公司本次转让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
磨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价格为人民币
952.20 万元,确定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本次转让上海界龙稀土
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价格为
人民币 238.04 万元。
    同时交易各方同意: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
“购买日”,并对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自评估基准日
至购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该期间损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前的

                               7
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自购买日以后产生的损益全部归股权转让完成后
的新股东享有或承担。同时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期间内产生的损
益对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即该股权所对应的期间损益应
当相应调增或者调减股权转让价格。
    (四)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款分别为人民币 952.20 万元、
238.04 万元,以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为:
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分别向本公司及上
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五)违约责任
    1、受让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如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出
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受让方除应承担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本合同付款总额的 10%向出
让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额应相应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而终止的,合同任何一方要求继续履约
的,须得到其他方同意。
    (六)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授权代表正式签字。
    2、本合同获甲乙丙三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正式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或授权签署。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

                              8
况
       (一)目的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夯实公司印刷和房地产两大产业,促进公司
专业化发展。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
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韶先生、石磊先生、刘涛女士出具了同意该议案
的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将所持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
公司 80%股权转让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下属全
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界龙稀土精
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以审计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此本
次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11 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所持有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
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予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
的议案》、《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有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股权转让予上海界龙
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9
    1、公司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3、经公司监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35 号》审计报告;
    5、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评报字(2011)
第 656 号》评估报告书;
    6、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10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656 号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5 日
                                                  目 录

评估师声明 ...................................................................................................... 1
摘要 ................................................................................................................. 2
正文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7
七、经济环境和行业分析 ............................................................................. 8
八、被评估企业及产品简介 ......................................................................... 9
九、评估方法 ................................................................................................. 9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十一、评估假设 ........................................................................................... 13
十二、评估结论 ........................................................................................... 14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 16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6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 17
附      件 ........................................................................................................... 18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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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师声明


   (一)就我们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客观的。
   (二)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形成的,
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四)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
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五)我们及所在的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
验。除已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运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外,评估过程中没有运
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六)我们及其他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勘查。
   (七)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
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
保证。
   (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是我们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九)我们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法律
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
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
所在的评估机构无关。




                               -1-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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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656 号


                                          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应认真阅读本评估报告书正文。

       项目名称: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
       委托方即被评估企业: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界龙研磨)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被评估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
    2、相关验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评估目的:本次评估是为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提
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账面
值 303.17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391.17 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为 1,190.24
万元,两者差异较大。由于近年来我国稀土消费量增长迅速,新材料应用是稀土最大
的也是增长最快的消费领域,稀土抛光粉就包含在稀土材料领域中。被评估企业为稀
土抛光粉生产企业,预期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所以收益法的结果能够更为准确的反映


                                    -2-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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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企业实际价值,故采用收益法得出的最后评估结论。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委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账面值为 303.17 万
元,评估值为 1,190.24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玖万叁仟元整),评估增
值 887.07 万元,评估增值率 292.6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                         802.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8.21
  其中:建 筑 物
        设      备                138.2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
  无形资产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总计                941.03
  流动负债                        637.86
  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总计                637.86
          净 资 产                303.17            1,190.24              887.07      292.60%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 1 年,至 2012 年 9 月 29 日止。
    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15 日


                                 -3-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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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 656 号


                                          正文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实
施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概况

   (一)委托方即被评估企业: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界龙
研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76722509-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1019479
    注    所:浦东新区川周路界龙大道 286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费屹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磨材料(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4 年 9 月 24 日
    经营期限:2004 年 9 月 24 日至 2014 年 9 月 23 日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者名称                         投入资本               投资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0                      8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60                      20%

                                    -4-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楼
                                                                   电 话: 021-63391088 (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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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1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沪审事业[2004]2443 号”
验资报告。
    被评估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适用增
值税率 17%,城建税率 1%,教育费附加费率 5%,河道管理费 1%,企业所得税 25%。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8,675,964.58                4,558,444.32          5,541,130.66          9,410,293.23
   负债                 6,528,050.59                3,467,009.40          4,241,611.74          6,378,599.95
   净资产               2,147,913.99                1,091,434.92          1,299,518.92          3,031,693.28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报表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639,994.41             3,187,450.70        8,479,088.86         24,323,150.27
   营业成本                    7,634,006.75          2,537,928.79        6,288,595.66         20,110,199.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850.91              13,292.69           18,398.81             13,242.75
   销售费用                     630,519.43             393,834.01          625,738.04            971,315.83
   管理费用                    1,150,918.69          1,051,476.04        1,183,582.01          1,127,162.14
   财务费用                     235,654.51             247,072.94          154,690.34            146,058.05
   资产减值损失                         -                       -                   -                     -
   投资收益                             -                       -                   -                     -
   营业利润                    964,044.12           -1,056,153.77          208,084.00          1,955,172.42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10,000.00                       -                   -                     -
   利润总额                    954,044.12           -1,056,153.77          208,084.00          1,955,172.42
   所得税                       23,769.13                  325.30                   -            222,998.06
   净利润                      930,274.99           -1,056,479.07          208,084.00          1,732,174.36
    上表 2008、2009 年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的会计报表;2010 年及评估基准日
的财务数据摘自被评估企业的审计报告,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文
号为“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35 号”。

   (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被评估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
    2、相关验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5-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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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mail: yinxincpv@163.com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提供价
值参考。
    上述经济行为已经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具体为: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8,028,176.92 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                                    1,382,116.31 元;
      其中: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1,382,116.31 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                                      9,410,293.23 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                                      6,378,599.95 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                                      6,378,599.95 元;
      净 资 产账面金额:                                      3,031,693.28 元。
    其中主要实物资产情况如下:

           项     目   账面金额(元)       数 量                    分布地点
               现金            7,217.82                               财务室
           存     货       5,793,942.36                         仓库内及生产区域
           机器设备        1,244,208.98    61 台/套         公司车间内,均能正常使用
           车     辆         110,353.30         1辆       公司停车场内,均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           27,554.03    34 台/套      办公室及车间内,均能正常使用


    界龙研磨位于浦东新区川周路界龙大道 286 号的厂房为租赁使用,租金按月计提
并支付,该租赁厂房不属于本次评估范围。
    委估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或受控状态,无抵押、担保、或有事项及其他涉诉事项。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一致,无其他账外有形
及无形资产。




                                          -6-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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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更好地反映委估对象的当前价值,有利于本项目评估目的顺利实现,并尽可能
选取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财务报告日,委托方与资产评估机构协商本项目确定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本次评估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取价依据。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法规依据
    1、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2006、企业会计制度 ;
    2、其他法律法规 。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产权依据


                                  -7-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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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评估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沪
审事业[2004]2443 号”《验资报告》);
    2、被评估企业前 2 年会计报表、2010 年及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1)第 13635 号《审计报告》)
    3、车辆行驶证(沪 HH9282);
    4、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资产及其他资料;
    2、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
    3、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存贷款利率和基准日汇率;
    4、万得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上市公司市场数据;
    5、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询价案例及其他)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七、经济环境和行业分析

    1、经济环境分析
    2000 年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增长一直处于 10%左右。在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2009 年仍获得了 8%以上的经济增长率,并且在 2010
年延续了恢复增长的势头,经济增长进一步提速。中国经济存在长期较高速增长的内
在动力,2010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 397,983 亿元,GDP 指数为 110.30,同
比增长 10.3%。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信息,2011 年 1-3 季度 GDP 已达到 320,692
亿元,同比增长 9.4%。
    2011 年 9 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 51.2%,非制造业 PMI(商务活
动)为 59.3%,仍位于 50%的临界点之上,显示当前经济仍处于增长态势。
    2、行业分析
    稀土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因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能与其他材料组成性能各
异、品种繁多的新型材料,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能源、
轻工、能源保护、农业等领域。稀土消费增长迅速,尤其是新材料领域的应用成为增

                                   -8-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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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最快的领域。稀土消费量增长迅速,而包括稀土永磁体、贮氢合金材料、发光荧光
材料、净化催化剂等在内的新材料领是稀土最大的,也是增长最快的消费领域。稀土
抛光粉就包含在稀土材料领域中。与传统抛光粉相比,稀土抛光粉具有抛光速度快,
光洁度高和使用寿命长的优点,而且能改变抛光质量和操作环境。
    自 2011 年以来,稀土价格如过山车般暴涨暴跌。从“白菜价”到“黄金价”,高
企的稀土价格让下游应用行业负重前行。稀土价格迎来了 30 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大幅
上涨,然而经过一番炒作,当稀土价格疯涨至下游企业无法接受的程度,在高位稳定
了一阵之后,又开始转头向下。2011 年 5 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加快稀土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整合稀土
产业。


八、被评估企业及产品简介

    界龙研磨成立于 2004 年 9 月,系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36.SH)控股
子公司。产品结构单一,仅生产稀土抛光粉,属于研磨材料,主要用于光学材料、液
晶屏等表面抛光。该产品以碳酸镧铈(属于碳酸稀土的一种)为主要原料,经过投料-
---合成---灼烧---分级---包装 5 部工序制成,工艺流程较为简单。


九、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或市场法)进行。一个具有较高获
利能力的企业或未来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企业价值评估应当采用收益法。同时企业
价值又是由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同参与经营运作所形成的综合价值的反映,因
此企业价值亦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一)收益法
    1、本次选用的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即预期收益是公司全部投资资本(全
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作
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溢余资产价
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
算公式:

                                  -9-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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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余资产
                                  n
                                           Fi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 ∑
                                 i =1   (1 + r )i
    其中:r—所选取的折现率
          n—收益年期
          F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i=税后净利润+折旧和摊销+税后利息费用-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

      =EBIT-所得税+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
    2、本次收益法评估的技术思路
   (1)获得被评估企业生产销售计划、财务数据以及被评估企业的未来财务预测,
在分析生产成本和行业营销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确定预测利润表的可靠性;对于折旧,
本次企业预测中将之从原营业成本费用预测中剔除,沿用企业的折旧政策,结合评估
基准日企业账面留存的固定资产以及计划新增的固定资产,独立预测未来年度的折旧
和摊销金额;
   (2)预测期内在息税前利润扣除所得税费用的基础上加计折旧和摊销,扣除资本
性支出和净营运资本变动后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期内资本性支出按企业固定
资产投资计划确定,预测期届满后,不再考虑新增产能要求的固定资产投入,以预测
期届满时固定资产规模为基础考虑年平均滚动更新确定资本性支出;
   (3)按适当的折现率计算求取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4)加计或扣除评估基准日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项目及付息负债后,确定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价值。
    (二)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
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其中现金采用现场盘点并追溯调整至评估
基准日以确定评估值;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采用将评估基准日各银行存款明细账
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向银行询证以确定评估值。

                                  - 10 -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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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评估采用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确认账面明细余额的真实性,分析其可回收性,并
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3、存货的评估
    (1)原材料的评估:
    原材料均为近期购入,评估值按核实后的账面数量与近期采购价的乘积评估;
    (2)产成品的评估:
    产成品评估值需反映的是被评估企业在该产成品上实际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因
此,产成品评估值应根据其各自可实现的出厂销售价扣除其中不属于被评估企业在该
产成品上实际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如销售税费、所得税等金额,并适当考虑实现资产
评估目的前后被评估企业产权人在实现该产成品销售所能获得的利润中的贡献与风
险综合确定。
    被评估企业产品的价格受原材料影响较大,由于今年原材料价格波动很大,相应
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随之明显变动,但所有产品的毛利率趋同,本次评估以各种产品单
位成本÷(1—毛利率)确定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
     产成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率-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利润率
×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净利润折减率)×该产成品数量];

     (3)在产品的评估:
     根据被评估企业生产情况,采用约当量法进行评估。约当产量法是指将在产品的
数量,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数量(即约当产量),然后根据产成品的
重置成本和约当产量计算在产品评估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在产品评估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完工程度

    4、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
    本次对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
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
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评估计
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 11 -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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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流动负债的评估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以未来资产或劳务来偿付的经济义务。
   (三)评估结果的选择
    由于近年来我国稀土消费量增长迅速,新材料应用是稀土最大的也是增长最快的
消费领域,稀土抛光粉就包含在稀土材料领域中。被评估企业为稀土抛光粉生产企业,
预期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所以收益法的结果能够更为准确的反映被评估企业实际价
值,故采用收益法得出的最后评估结论。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目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汇总审核、提交报告等。
具体程序如下:
    (一)了解委托方、被评估企业、评估目的和评估相关情况,接受评估委托,商
定与评估目的相关的评估对象和范围,商定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与委托方订立资产
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按规定作出承诺,商定评估工作联系和协调方式;
    (二)组成评估项目组,拟订评估计划方案,现场调查,并商请被评估企业的配
合;
    (三)指导被评估企业对委估范围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验证,
在此基础上详细填写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准备并提供评估所需的各种资料;
    (四)到被评估企业及委估资产现场,听取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
估对象历史和现状的介绍,查验了解主要委估资产的权属资料、成本资料和使用、管
理、改良、保养维修情况,对被评估企业填写的各种资产清查评估明细(申报)表的
内容和数额进行实物核对、勘查和检测鉴定,并与被评估企业的账表内容、数据和财
会原始凭证进行抽查核对,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取证;
    (五)根据评估目的、评估现场作业了解的情况、搜集的资料以及被评估企业和
委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计算公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和相关
参数资料,评定估算委估对象的评估值;
    (六)根据评估人员对委估对象的初步评估结果,评估项目组进行汇总分析,防
止发生偏差、重复和遗漏,对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并撰写评估说明;
    (七)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和分析调整后的评估结果,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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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反馈意见,经内部三级审核,向委托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一、评估假设

   (一)收益法假设
    1、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企业所占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
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5)被评估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不考虑经
营者个人的特殊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6)被评估企业完全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生产经营;
   (7)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收益时点假定为每年的年末;
   (8)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公司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为框架,未考虑基准日后可能发生的股
权变化或重组;
   (2)被评估企业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
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3)假设被评估企业能够继续控制其拥有的各项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保持核
心竞争能力;
   (4)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存在的不良、不实资产和物权、债权纠纷均得
到妥善处理,不影响预测收益期的正常生产经营;
   (5)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扩大产能所需资金均由股权和债权投资者按行业平均
资本结构比例进行投入,不存在因资金紧张造成的生产经营停滞情况;
   (6)本次评估以产品抛光粉和主材碳酸镧铈 2011 年市价为基础估算预测期内的
价格。
    评估人员根据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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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可能推导出不同
评估结果的责任。
    (二)资产基础法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将按现有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方针持续经营。
    2、资产评估环境假设
    (1)被评估企业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改变;
    (2)被评估企业所在地的社会环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改变;
    (3)信贷利率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改变;
    3、企业资产利用程度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对其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频度、环境
等情况继续使用。
    4、企业资产使用范围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均为企业占有和使用并为企业生产经营作
出贡献,且企业不会将这些资产投入其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
    5、企业资产利用效果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企业按现有方式利用其资产将取得与评估基
准日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效果。
    本次评估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的影响。


十二、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账面值 303.17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为:391.17 万元;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为 1,190.24 万元,两者差异较大。由于
近年来我国稀土消费量增长迅速,新材料应用是稀土最大的也是增长最快的消费领
域,稀土抛光粉就包含在稀土材料领域中。被评估企业为稀土抛光粉生产企业,预期
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所以收益法的结果能够更为准确的反映被评估企业实际价值,故
采用收益法得出的最后评估结论。

                                 - 14 -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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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委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账面值为 303.17 万
元,评估值为 1,190.24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玖万叁仟元整),评估增
值 887.07 万元,评估增值率 292.60%。
    评估结果与调整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                          802.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8.21
  其中:建 筑 物
        设      备                  138.2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开发支出
  商誉
  无形资产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总计                  941.03
  流动负债                          637.86
  非流动负债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债总计                  637.86
          净 资 产                  303.17            1,190.24              887.07      292.60%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
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 15 -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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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公允反映;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
可抗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
力的影响。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提供参考价值。一般来说,由于评估目的不
同、价值类型不同、评估基准日不同,同样的资产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我们对因评
估报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二)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
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三)本报告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本评估
公司未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
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本项评估对与企业价值的评估增减值可能存在的相关联的税赋未作考虑;
   (五)本项评估未考虑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权益、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评
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2011 年 9 月 30 日至 2012 年 9 月 29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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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11 年 11 月 15 日。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评估师:                   陈晓松


                                               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晓燕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             戴    健



                                                 201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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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021-63391116 邮编:200002
                                                       E -mail: yinxincpv@163.com




                                  附       件

    1、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评估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沪审事业
[2004]2443 号”《验资报告》);
    4、被评估企业前 2 年会计报表、2010 年及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1)第 13635 号《审计报告》);
    5、被评估企业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沪 HH9282);
    6、资产评估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7、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 18 -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9 月)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2


       现金流量表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5


       财务报表附注                        1-16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635 号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的现金流量表、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
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
表的总体列报。

                              审计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本报告仅供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上海界龙稀土
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所需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     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云潮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审计报告 第 2 页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
财务报表附注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上海界龙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由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4 年 9 月批准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240 万元(占 80%),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出资 60 万元(占 20%)。
       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1151019479 号,目前为经营期,公司主要经
       营范围:生产、销售研磨材料(有效期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
财务报表附注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与单
              账龄组合               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
                                     其余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非关联方计提比例(%)   关联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                     0
                  1-2 年                            10                    3
                  2-3 年                            30                    3
                  3-5 年                            50                    3
                  5 年以上                           100                   3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七)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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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
              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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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         4.8
             机器设备                         10              4         9.6
             电子设备家具用具                 5               4        19.2
             运输设备                         5               4        19.2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
              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
              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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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九)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三、   税项

                             税    种                                  税率
              增值税                                                   17%
              企业所得税                                               25%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人民币                                             7,217.82                   14,488.23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74,316.74                1,171,670.84

                合      计                                481,534.56                1,186,159.07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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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种类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     本报告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本报告期末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 349,685.00 元


       5、     本报告期末无已贴现的应收票据


(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账龄分析法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    1,700.00        100%                          910,754.00         100%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合计       1,700.00        100%                          910,754.00         100%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00.00       100%                             910,754.00      100%



       2、     本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3、     本报告期末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
               况


                                          财务报表附注 第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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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报告期末无关联欠款情况


(四)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000.00         100%                        2,000.00      100%
       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000.00     100%                        2,000.00      100%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00.00       100%                         2,00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                         2,000.00       100%



       2、     本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3、     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欠款情况


        4、    本报告期末无关联欠款情况


(五)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49,000.00          100%                   1,900.00           100%
                合计                   1,749,000.00          100%                   1,900.00           100%




       2、     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欠款。

                                          财务报表附注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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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存货
       存货分类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1,793.66                     181,793.66        125,251.60                   125,251.60
       在产品      2,371,439.42                   2,371,439.42      1,020,089.86                1,020,089.86
       发出商品                                                       112,225.93                   112,225.93
       库存商品    3,240,709.28                   3,240,709.28        781,634.55                   781,634.55
       周转材料                                                        30,059.56                    30,059.56
          合计     5,793,942.36                   5,793,942.36      2,069,261.50                2,069,261.50


(七)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项目
                                        1月1日             增加额               减少额          9 月 30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2,504,930.25         200,597.43                          2,705,527.68
       其中:机器设备                  2,124,044.69         198,376.06                          2,322,420.75
              运输设备                  212,218.00                                                 212,218.00
              电子设备                   164,117.56              2,221.37                          166,338.93
              家俱用具                     4,550.00                                                  4,550.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1,133,874.16         189,537.21                          1,323,411.37
       其中:机器设备                   910,962.51          154,856.10                          1,065,818.61
              运输设备                    71,305.29            30,559.41                           101,864.70
              电子设备                  147,060.36               4,121.70                          151,182.06
              家俱用具                     4,546.00                                                  4,546.00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371,056.09         200,597.43             189,537.21   1,382,116.31
       其中:机器设备                  1,213,082.18         198,376.06             154,856.10   1,256,602.14
              运输设备                  140,912.71                                  30,559.41      110,353.30
              电子设备                    17,057.20              2,221.37            4,121.70       15,156.87
              家俱用具                         4.00                                                      4.00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家俱用具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371,056.09         200,597.43             189,537.21   1,382,116.31
       其中:机器设备                  1,213,082.18         198,376.06             154,856.10   1,256,602.14
              运输设备                  140,912.71                                  30,559.41      110,353.30
              电子设备                    17,057.20              2,221.37            4,121.70       15,156.87
              家俱用具                         4.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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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010 年        2010 年        2010 年       2010 年
                  项目
                                    1月1日          增加额         减少额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2,002,666.65   502,263.60                    2,504,930.25

       其中:机器设备               1,631,807.87   492,236.82                    2,124,044.69

              运输设备                212,218.00                                  212,218.00

              电子设备                154,090.78     10,026.78                    164,117.56

              家俱用具                  4,550.00                                     4,550.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899,232.56   234,641.60                    1,133,874.16

       其中:机器设备                 723,119.94   187,842.57                     910,962.51

              运输设备                 30,559.41     40,745.88                     71,305.29

              电子设备                141,696.33      5,364.03                    147,060.36

              家俱用具                  3,856.88          689.12                     4,546.00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103,434.09   502,263.60      234,641.60    1,371,056.09

       其中:机器设备                 908,687.93   492,236.82      187,842.57    1,213,082.18

              运输设备                181,658.59                    40,745.88     140,912.71

              电子设备                 12,394.45     10,026.78       5,364.03      17,057.20

              家俱用具                    693.12                      689.12             4.00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家俱用具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103,434.09   502,263.60      234,641.60    1,371,056.09

       其中:机器设备                 908,687.93   492,236.82      187,842.57    1,213,082.18

              运输设备                181,658.59                    40,745.88     140,912.71

              电子设备                 12,394.45     10,026.78       5,364.03      17,057.20

              家俱用具                    693.12                      689.12             4.00



(八)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情况:
                     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210,416.24                 273,710.37


       2、    本报告期末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   本报告期末无欠持关联方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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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预收账款
       1、   预收账款情况
                        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2,418,013.50                              0.00



       2、   本报告期末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   本报告期末无预收关联方款项。


(十)   应付职工薪酬
                                          2011 年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项目
                                         1月1日           增加额               减少额          9 月 30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34,001.61      830,000.00            832,689.84     431,311.77
       (2)职工福利费
       (3)社会保险费                      9,152.09       89,740.14             96,517.35       2,374.88
       其中:医疗保险费                                    17,826.60             17,826.60
             基本养老保险费                 9,152.09       65,484.90             72,262.11       2,374.88
             年金缴费
             失业保险费                                       2,927.55            2,927.55
             工伤保险费                                       1,523.10            1,523.10
             生育保险费                                       1,977.99            1,977.99
       (4)住房公积金                                        3,150.00            3,15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6,922.91                             60,493.97      26,428.94
                   合计                   530,076.61      922,890.14            992,851.16     460,115.59




(十一)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计缴标准
       增值税                               -119,913.00                      -13,563.84         17%
       企业所得税                            222,998.06                                         25%
                合计                         103,085.06                      -13,563.84




(十二)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情况:
                         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3,186,969.56              3,451,3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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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期末数中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00                  2,610,000.00




       3、    期末数中欠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00                  2,610,000.0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139,570.00                   614,117.50



       4、    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2011 年 9 月 30 日                       未偿还原因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00              借款



(十三) 实收资本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1-9 月      201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变动增(+)、减(-)        金额         比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    80%                        2,400,000.00     8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600,000.00    20%                         600,000.00      20%



       2010 年
                                          2010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项目                                 比
                                            金额               变动增(+)、减(-)        金额         比例
                                                         例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0 80%                           2,400,000.00     8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600,000.00    20%                         600,000.00      20%

       注:上述资本金已由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文号:沪审事业
       (2004)3443 号)验证。


(十四)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700,481.08              -1,908,565.08
       加:本年净利润                                          1,732,174.36                   208,084.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31,693.28               -1,700,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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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24,323,150.27                      8,479,088.86
       营业成本                                                20,110,199.08                      6,288,595.66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工         业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合        计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3、        主营业务(分产品)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抛光粉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合        计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4、        主营业务(分地区)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华东地区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合        计           24,323,150.27      20,110,199.08       8,474,965.78           6,288,595.66


       5、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58,119.66                  27.37
       天津信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478,632.48                  18.41
       东莞市大明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1,924,027.78                   7.91
       江门市蓬江区聚鑫贸易有限公司                     1,373,076.92                   5.65
       江门艺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1,061,538.46                   4.36


(十六)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07.13                 4,599.70            1%
       教育费附加                                     11,035.62                13,799.11            5%
                       合计                           13,242.75                18,3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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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财务费用
                 类别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利息支出                                        146,656.48                         154,740.05
           减:利息收入                                    3,354.18                             2,995.98
         其他                                              2,755.75                             2,946.27
                    合计                                 146,656.48                         154,740.05



(十八)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22,998.06                    0.00



(十九) 现金流量表附注
         2011 年 1-9 月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54.18 元
                其中主要为: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个人暂借款还款                                                                     20,000.00
         利息收入                                                                              3,354.18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2,188.32 元
                其中主要为: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租                                                     608,547.50
         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租金                                                     127,946.5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管理费                                           115,891.73
         上海旺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费                                                     90,182.00
         食堂伙食费                                                                         30,722.30
         销售佣金                                                                           20,000.00
         个人借款                                                                           20,000.00



         2010 年度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8,671.11 元
                其中主要为:
                                   项       目                                       2010 年度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借款                                               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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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8,395.69 元
             其中主要为:
                                   项         目                               2010 年度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房租                                                 213,762.50
       销售佣金                                                                     173,720.50
       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租金                                                 129,217.08
       上海旺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费                                                85,888.0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管理费                                        52,455.72


(二十)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32,174.36    208,084.00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89,537.21    234,641.60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6,656.48    154,740.0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24,680.86   -384,286.7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38,046.00    -283,429.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46,988.21    807,172.04
       其       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70.60    736,921.9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81,534.56 1,186,159.0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86,159.07 1,138,810.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04,624.51     47,3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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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一、现        金                                                 481,534.56               1,186,159.07
       其中:库存现金                                                      7,217.82                 14,488.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74,316.74               1,171,670.84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1,534.56               1,186,159.07



五、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母公司对     对本公司
                      关联   企业              法定                                                  组织机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     的表决权
                      关系   类型             代表人                                                   代码
                                                                       持股比例(%)    比例(%)
        上海界龙实
                             股份
        业集团股份 母公司            上海     费屹立      31,356.34        80              80       13222749-3
                             公司
         有限公司


(二)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13355493-9
       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控制                       13355490-4



(三)     关联交易
       1、   关联租赁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方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易内容       式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租赁      同类产品市场价              134,000.00             255,255.00
       上海界龙金属拉丝有限公司       租赁      同类产品市场价              127,946.53              39,679.86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支付利息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
                              3,200,000.00      上年结转        未约定          基准利率            146,656.48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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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界龙稀土精细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9 月
财务报表附注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00,000.00           2,610,000.00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139,570.00            614,117.50



六、   或有事项
(一)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二)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   其他或有负债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七、   承诺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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