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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23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3-01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23日(星期

四)上午10时上海东锦江希尔顿逸林酒店(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20人,代表公司股份84,230,61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313,563,375股的26.8624%。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费屹立

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楼福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30,514 股,占 99.9999%;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3 股,占 0.0001%。

    2、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0,514 股,占 99.9880%;


                                   1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103 股,占 0.0120%。

    3、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0,514 股,占 99.9880%;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103 股,占 0.0120%。

    4、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3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详见《2012 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经公司财

务部门预测:公司 2013 年度预算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23 亿元,营业成本为人

民币 21.02 亿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30,514 股,占 99.9999%;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3 股,占 0.0001%。

    5、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2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实现归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8,076,500.43 元 , 2012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1,729,205.86 元,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1,172,920.59 元,当年实

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 10,556,285.2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2 年度分配预案为:以 2012

年末总股本 313,563,37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06,901.25 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使用。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8,914 股,占 99.9980%;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703 股,占 0.0020%。

    6、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1、同意 2013 年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单位融资人民

币 48,700 万元,其中: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

元,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上海界龙

艺术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

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

币 2,500 万元,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北京

外文印务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同意对七家公司前述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700 万元,

对单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其融资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一

家企业进行担保:上海界龙艺术印 刷有限公司 2012 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

70.41 %。

    因前述七家公司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担保该七家

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在 2013 年度对下属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13

年 4 月 27 日——2014 年 4 月 26 日);授权单笔融资及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0,514 股,占 99.9880%;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103 股,占 0.0120%。

    7、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1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8 万元;2013 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8,914 股,占 99.9980%;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703 股,占 0.0020%。

    8、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


                                       3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时间

为 1 年)委托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建设工程总业务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时间

为 1 年)向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 1,180

万元。

    3、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时间为 1 年)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出租房屋租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

元。

    4、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确认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合同和市场定价原则进行实施。

    5、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关联交易的

相关协议文件。

    由于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821,184,9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13,563,375 股的 26.21%,上海界龙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故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并不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45,630 股,意见如下:

    同意:2,035,527 股,占 99.5061%;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103 股,占 0.4939%。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房产企业 2013 年度土地竞拍及抵押融资计划总

金额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下属房产业务的稳定发展,2013 年公司下属房产企业计划从

土地市场通过竞拍招标等方式获取一定的土地储备。根据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

势,结合公司下属房产企业的现金流现状,公司同意下属房产企业上海界龙房产

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项目公司 2013 年度

土地竞拍计划总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2、为了及时顺利开发相关房产项目,公司同意 2013 年度公司下属相关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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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以土地抵押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为便于办理

相关业务,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对 2013 年度本公司下

属相关房产企业以土地抵押方式融资的审批权并授权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授

权时间为壹年(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单笔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4,230,617 股,意见如下:

    同意:84,220,514 股,占 99.9880%;

    反对:0 股,占 0.0000%;弃权:10,103 股,占 0.012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杨义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

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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