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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4-02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会议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

认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要求,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

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受影响的                  影响金额(元)
       调整内容            报表项目
                             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上     可供出售
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                          10,000,000.00       10,000,000.00
                           金融资产
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     长期股权
                                             -10,000,000.00      -10,000,000.00
融资产”核算               投资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上     可供出售
海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                           5,000,000.00        5,000,000.00
                           金融资产
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     长期股权
                                              -5,000,000.00       -5,000,000.00
融资产”核算               投资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上     可供出售
海辰光置业有限公司”核                         2,000,000.00        2,000,000.00
                           金融资产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
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     长期股权
                                              -2,000,000.00       -2,000,000.00
产”核算                   投资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仅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包括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

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准

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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