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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的公告2016-05-10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6-02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为双

   方之间原则性意见,具体正式投资协议合同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和实施。本项目的实施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

   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

   致投资经营风险。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目目前处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实施,对上市公司当

   前业绩不产生影响。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战略布局,建设立足华东、辐射长三角的包装印刷产业基地,扩充

   公司包装印刷产能,进一步拓展市场。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

   交易对方名称:中共平湖市新仓镇委员会

   其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与本公司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2、《首期投资意向书》

   交易对方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

   其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与本公司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署时间、地点


                                  1
    2016 年 5 月 8 日公司(乙方)在平湖与中共平湖市新仓镇委员会(甲方)

签订《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备忘录》、与平湖市新仓镇

人民政府(甲方)签订《首期投资意向书》。

    二、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鉴于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位于长三角经济圈中心地带,区位优势明显;包装

印刷产业特色明显,属于重点发展产业;工业园兴建现代化、智能化新型包装印

刷产业特色基地,积极引进知名包装印刷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本公司准备在平湖

市新仓镇建立“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包

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战略布局,建设立足华东、辐射长三角的包

装印刷产业基地,扩充公司包装印刷产能,进一步拓展市场。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规模或金额

    “上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总规划用地不低于 300 亩,计划投

资 10 亿元,分期实施。投资建设涉及食品药品包装、彩色纸盒包装、纸箱包装、

饮料包装、商业票据及标签、文化创意设计等方面生产经营。

    首期投资项目总投资 3 亿元,首期项目总规划用地约 85 亩,主要经营范围:

包装、印刷、文化创意。

    (三)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甲方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支持乙方,具体支持政策

以实际实施项目时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合同为准;甲方优先供应乙方所需的土地

指标、相关能耗及排放指标;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申报和用地审批等全

程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甲方支持乙方发展,全力协助乙方争取各类项

目扶持政策享受。

    2、乙方责任:乙方应在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后,及时完成项目可行

性报告或发展规划编制,及时完成落户主体的注册登记;实施项目符合《平湖市

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并通过有关能评、环评等相关评价;具体实施项目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3、在首期投资中,乙方应及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首期注册资本到位 3,000

                                     2
万元,余额 2 年内到位。及时提供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等附件材料,以便尽快进

行项目准入评价等相关程序。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规规

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及《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与批后监管若干意见》(平政发〔2013〕95 号)等文件规

定实施项目建设。

    (四)项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战略合作备忘录》为框架式意向,《首期投资意向书》为双方达成的就上

海界龙平湖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项目首期投资原则性意见。此投资意向需经过乙方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目前处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实施,对上市公司当前业绩不产生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包装印刷生产基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战略布局,

建设立足华东、辐射长三角的包装印刷产业基地,扩充公司包装印刷产能,进一

步拓展市场。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及投资意向书为双方之间原则性意见,具体正式

投资协议合同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和实施。

    本项目的实施存在因宏观经济的影响、市场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

性或因时间因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投资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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