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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关于2017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3-25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 2017-00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

       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

       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上海界龙

       中报印务有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公司累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发生额为人

       民币 23,970 万元,占 2016 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7.87%,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900 万元,占 2016 年底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11%;公司无除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

       外担保。2017 年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70,2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由于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业务开发等实际经营需要,需增

加资金的投入。经测算:2017 年公司下属七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

等单位融资人民币 70,200 万元,其中: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

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上海界龙浦

东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

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
1,200 万元,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根据

前述七家公司实际融资需要,公司拟对七家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70,200 万元,对单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其融资额度。其中,公司拟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一家企业进行担保: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2016 年

末资产负债率为 71.40%。

    因前述七家公司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担保该七家

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授权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 2017 年度签署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17 年 4 月 27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授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0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

 钧德,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前、包装印刷、其他印刷、

 纸箱、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30,697.41 万元,总负债

 为人民币 20,290.5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0,406.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66.10%,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6,347.6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0.84 万元。

    2、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沈伟

荣,经营范围:其他印刷、食品包装纸制品、纸张包装用品,铝箔制品的销售和

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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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3,196.80 万元,总负债

为人民币 14,363.0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8,833.7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92%,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042.5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6.42 万元。

    3、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屹

立,经营范围:书刊制版、书刊印刷、书刊装订、包装装潢印刷,从事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7,890.42 万元,总负债

为人民币 12,773.1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5,117.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1.40%,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0,485.1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5.76 万元。

    4、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钧

德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8,851.12 万元,总负债为

人民币 5,600.0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3,251.0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27%,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152.2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80.01 万元。

    5、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88%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费钧德,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其他印刷、纸制品,邮政标准用品用具的生产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0,843.09 万元,总负债

为人民币 6,468.8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4,374.2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9.66%,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564.2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4.81 万元。

    因该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较小,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 88%股权,但对

其提供 100%的担保额度。

    6、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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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80.81%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

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0 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任

端正,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物资及器材的销售、纸制

品的加工及销售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4,424.58 万元,总负债为

人民币 1,582.4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2,842.1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5.77%,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190.29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36.28 万元。

    因该公司另一股东为中国日报社,地处北京地区,故公司虽持有该公司 80.81%

股权,但对其提供 100%的担保额度。

    7、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费

屹立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纸箱、纸盒上光压光,照相制

版,纸制品,包装材料的加工等。

    该公司为新设企业,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0 万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0%,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每笔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授权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下属企业需本公司统一提供日常融

资担保支持。本公司统一提供担保,可避免各下属企业之间的交叉担保,有利于

本公司总体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前述七家被担保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

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其作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也能及时了

解并控制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担保风险,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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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2017 年度

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授权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各被担保方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

流,截至目前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且其作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

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为此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23,970 万元,占 2016 年底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7.87%,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900 万元,占 2016 年底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的 30.11%;公司无除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的对外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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