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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界龙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3-3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们对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为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46,284.11 万元。
    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为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中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以上的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207.21 万元。
    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没有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参股公
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0 元。
    我们认为:2018 年度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证监会的有
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运作,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晖明、刘涛、蒋春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