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龙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4-2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竹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我们对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40,431·10万元。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中资产负债
率超过70垢以上的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167·34万元。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有为本公司持股50拷以下的参股公
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邑950万元。
我们认为:2019年度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证监会的有
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运作,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阵明、刘涛、蒋春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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