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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界龙: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 界龙         编号:临 2020-032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丽水浙发易

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发来的书面专函,

提议公司在定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两项临时

提案,分别是《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 2020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提议

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期满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续聘,拟提请界

龙实业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

公司与浙发易连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已生效,浙发易

连已取得委托表决权(包括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在上市公司中拥有委托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80,468,65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3%(相

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16),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对《2020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2020 年度聘任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两项议案的审议。

    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和现场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参加董事应到 8 人,实到 8 人;

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伟荣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3 万元;2020 年度公司聘请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0-033)。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2020 年度公

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0-033)。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